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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媒体时代舆情危机的检察应对的论文摘要:以互联网为核心技术载体的新媒体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人与人之间信息的传播沟通方式由以往的“单向平面性”变为今天的“多向网状性”,新媒体的这种特性带来信息传播便捷、快速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传播、管理的不确定和不可控性。当一些涉及检察机关的公共事件发生时,民间一些情绪、观点、印象极易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呈放射性传播,并迅速扩大,影响到其他网内的其他受众的立场倾向,如果检察机关处置不当,网络舆情往往会呈爆炸性的不可控方向发展,引发“舆情危机”,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造成损害。因此,有必要对新媒体时代“舆情危机”的成因特点作深入分析,发现当前检
2、察机关处置“舆情危机”时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置原则、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舆情危机”检察应对体制。关键词:新媒体舆情危机检察应对一、新媒体时代“舆情危机”及其实质所谓政府“舆情危机”是针对某一特殊刺激事项所产生的涉及民众利益较深较广的舆情,在一个相对短时间内生成大量信息,这些信息潮的“潮头”直接扑向事项刺激方(通常是各级政府部门[这里的“政府”取广义的含义,非专指行政管理机关,泛指居于管理者位置的各类政权机关的总称,以下皆同此义。.])的刺激事项(通常为某项政策或决策等),并在一个社区或更大范围内民众中掀起范围更大、强度更强的社会反映,最终,与事项刺激方或事项本身形成激烈的认识或
3、观点对抗。也就是说,政府“舆情危机”是由于政府的某些成员或某些组织的不恰当行政行为而引发的众多的负面舆论,这些舆论力量如此之强,以至于整个舆论方向完全倒向一边,使被舆论对象处于极大的舆论压力之下这样一种情势。而网络等新媒体的特点决定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重大事件,无论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是各种政治观点和社会思潮,无论是民众对重要部署、重大决策、突发事件的思想反映,还是关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舆论动向,稍有不慎就可能形成舆情热点或引发政府“舆情危机”。如“5•7”胡斌交通肇事案、“华南虎照”事件、“3·14”拉萨暴力事件、贵州翁安事件等。政府“舆情危机”其实质是政
4、府公共关系危机,它指向政府形象、政府公信力、政府合法性基础。在信息化社会里,政府某些成员或某些组织任何不恰当行政行为,都可能引发众多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负面舆论,将政府置于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二、新媒体时代“舆情危机”成因及其特点分析1.“舆情危机”的成因分析。舆论引导亦称舆论导向,是运用舆论操纵人们的意识,引导人们的意向,从而控制人们的行为,使他们按照社会管理者制定的路线、方针、规章从事社会活动的一种传播行为。可见,舆论形成与信息传播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因果关系。信息的传播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即:处于最基础地位的事实信息的传播,最具煽情性和感染力的情感信息的传播,和最具深刻影响力和深层煽动性的思
5、想信息的传播。当一个新闻事件发生后,最直白的事实信息可以满足受众的好奇心和知情权,而具有震撼力的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必然诱发受众情感的强烈共鸣,在情感极度张扬状态下蔓延的情绪、形成的看法,和在通过简单过滤后产生的观点、升华的思想,都将迅即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2.成因自身的特点。(1)信息传播的快捷性。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的快捷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信息的传播速度快。第二信息的更新速度快;(2)信息流通的海量性;(3)信息通道的互动性;(4)信息表达的开放性。在这样的传播生态下,信息源头和流向的无序和不确定性,新旧信息和真假信息的并存混杂和难以甄别,都为信息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三、检察机关应
6、对“舆情危机“存在的问题1.观念陈旧,方法简单。互联网时代,部分人对网络舆情的特点仍然认识不清,面对网上舆情危机,常常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结果不仅没能化解矛盾,还把自己摆到了民意的对立面,事件越处理越被动。2.缺乏制度性的长效机制。目前检察机关对于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处置制度较为零散,或是原则性的规定,或是针对个案的应急预案,尚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当前检察机关普遍存在对网络这个新兴的宣传阵地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3.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亟待加强。没有相应的技术检测手段及时发现网络舆情的苗头,也缺乏专业人才来处理网络舆情引发的危机。而网络舆情的突发性与急速传播,很多涉事单位往往在舆情初期没
7、能及时发现和引起重视,反映现行网络舆情收集手段相对落后,应对措施启动相对滞后。四、检察机关应对“舆情危机”的原则1.勇于承担责任原则。从理论上讲,政府及官员的责任包括三个层面,一是道义责任,二是政治责任,三是法律责任。2.积极对话沟通原则。当遭遇“舆情危机”的时候,检察机关应及时重构与公众对话沟通的新机制,以真诚、平等、公开的形式参与讨论,使不同的意见与建议得到平等的表达,这样才能使事件的真相被公众所了解,才可能在公众之间达成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