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肃、代、德宗朝商业政策干预模式之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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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肃、代、德宗朝商业政策干预模式之转换实行干预是有唐一代政府对商业所持态度的基本立场。就唐前、后期商业政策的差异而论,唐后期对唐前期商业政策的异动,其性质乃为干预模式的调整,即由唐前期之维持型干预向唐后期用商型干预模式转变。本文即通过对肃、代、德宗朝形成并确立的用商型商业政策干预模式的揭示,阐明这种变化。    一、关于唐前期政府商业政策干预模式本文论及唐肃、代、德宗朝商业政策干预模式的调整与转换,是以唐前期政府的商业政策作为参照系的。人所共知,经历了隋末唐初的社会大动荡,立国不久的唐王朝,其商业与农业、手工业一样元气大伤,呈凋敝之势,出于“通财鬻贷”以利民生和“不与民争山泽之利

2、”的考虑,唐政府采取了一些鼓励商业发展的政策,如不征收“关市之征”和交易税,制定相应法规规范交易秩序,保障合法的交易活动;对盐、酒等日常生活用品未实行禁榷政策等。这体现了唐前期政府商业政策相对宽松的一面。然而恢复与巩固农业的主导经济地位毕竟是唐政府的基本经济国策,因此,唐前期政府商业政策中必然保留着若干抑商内容。如在赋税方面,唐前期商人向国家所纳之税收,在性质与名目上与一般百姓无异,被编织在以租庸调为主体的农业赋役体制中。此种税法固然与当时商品经济不甚发达有关,但在税收标准上据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载,商人和一般百姓相比较,“商人所纳基本赋税远远高于百姓”,明显拖着对商人

3、“重租税以困辱之”的尾巴。针对商品交易本身,唐政府还力图维护传统的市制,市制强烈的封闭性,又在时间和空间上制约了商品交易活动。另外,唐政府还企图在社会地位方面抑制商人,这也是不争的事实。综合上述两方面的情况,我们大致可以认为,唐前期政府商业政策干预模式的目标选择是:在农业经济为主体的经济格局中,既需要商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能满足统治阶级的消费需求和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基本所需,又要防止商业的发展过快,而对农业、对封建等级秩序造成冲击并有伤风化。因此,笔者将唐前期政府商业政策视之为维持型干预模式。亦鉴于此,在理解唐前期政府商业政策方面,笔者不赞成学术界“抑商”的结论,也不同意“放

4、任”的看法。    二、肃、代、德宗朝商业政策的转向安史之乱爆发后,唐王朝进入后租庸调体制时代,其经济格局和社会格局均发生重大变化,新的历史条件迫使唐政府在调整税制体系的同时,对商业政策亦作出调整,干预模式由此向用商型转向。1.利用商利来维持国家财政,成为唐政府调整商业政策的指导思想。处在安史之乱中的肃宗,以及安史之乱后的代宗、德宗时期,因均田制的瓦解,旧有的以租庸调为主体的农业财政体制日趋崩溃,已无力支撑国家机器,唐王朝陷入租赋严重不足的财政危机。安史之乱后藩镇林立格局的形成,在使唐王朝政治、军事危机继续加剧的同时,也使其经济形势日益恶化。因此,唐政府在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应对

5、巨额的军事开支方面的财政需求,与所面临财政困竭两者间的矛盾异常尖锐。史载肃宗初,“第五琦言财利幸,为江淮租庸使。琯谏曰:‘往杨国忠聚敛,产怨天下。陛下即位,人未见德,今又宠琦,是一国忠死,一国忠生,无以示远方’。帝曰:‘六军之命方急,无财则散。卿恶琦可也,何所取财?’琯不得对”[1](P4626)。面对房琯的诘问,肃宗此番表白,足以代表唐王朝在政治、经济、军事形势恶化而财政窘迫之中,急需筹集军资的迫切心态。值其时,经过唐前期数百年得到一定程度发展的商品经济引起唐政府的高度关注,商业利润能够提供新的财源。因此,唐政府在财政匮乏之中,中央出于“振朝”、“削藩”的需要,地方藩镇出于扩充

6、实力之目的,都在考虑另辟财路,都把手伸向了商业,于是最大限度地从商业中获取财利,利用商利来维持国家财政一时成为唐政府调整商业政策的根本动机,同时,这也是肃、代、德宗时期贯穿唐政府调整商业政策始终的指导思想。2.多项新举措共同指向开辟获取商利的渠道和途径。安史之乱爆发后,唐政府为了摆脱财政困境,在以商利来维持、补贴财政的利益驱动下,干预举措朝着开辟获取商利的渠道和途径转向。(1)大力发展官营商业,创新官营商业运作机制。大力发展官营商业,对盐、酒等日用商品实行专卖,无疑是肃、代、德宗时期唐政府缓解财政危机最重要的举措,值得注意的是,唐政府在通过对盐、酒等商品实行专卖来发展官营商业的运

7、作中,经历了一个对秦汉以来完全性禁榷模式的直接搬用,到改革、创新禁榷机制的过程,而创新之处的关键就在于借助于商人的力量,利用商品经济的自然法则及价值规律,给专卖机制注入活力,由此形成不完全性禁榷模式一时取得较好的财政效果。于盐法方面,史载肃宗干元元年(758),第五琦在肃宗的支持下推行盐禁榷政策。第五琦的盐法改革实际上是继承了汉代的全面官营政策,国家设立盐院,收购盐户之盐,然后由国家统一加价出卖,因盐价提高国家盐利收入也相应增多。为了克服全面官营推行中出现的弊端,代宗大历年间,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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