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例分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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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稽查案例分析作者:张芳  上传时间:2010-6-1016:24  库尔勒市大华纺织机械股份公司于2003年1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纺织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该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购货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09年6月25日对该公司2008年企业所得税核算、申报、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008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该公司2008年发生职工工资支出18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1200万元,销售人员工资280万元,管理人员工资20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1

2、20万元。  2、2008年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列支公司职工教育经费36万元,列支购货运输费用274万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00万元。  3、2008年底有关账户余额:原材料200万元,生产成本:500万元,库存商品:75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0万元。  4、2008年营业收入18000万元,营业成本12000万元。  5、2008年8月份在建工程项目领用生产用原材料200万元(该种材料计价中已含运输费用),该项目2008年9月投产。  6、该公司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2008年12月产成品明细账如下:  库存商品单位:台、万元    7

3、、财务费用中列支流动资金借款手续费100万元,发行股票费用200万元,支付职工股利25万元。  8、2008年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明细账中余额有10万元,经查是2008年5月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模式转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所产生。  9、2008年销售费用中列支销售机构业务招待费60万元,列支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5万元。  10、2008年12月21日,大华公司采取分期收款方式(5年)销售10台设备,约定每月21日收款5万元,该产品同期市场价格25万元/台(不含税价格),生产成本20万元/台,增值税税款在销售时一次性收取,本期已收款5万元,未确认

4、融资费用按直线法摊销。  假定上述问题都未作纳税调整,除上述资料的有关问题外,该企业不存在其它问题。税法规定该公司2008年9月投产的项目净残值率为0,采用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10年。为简化计算,对于查补的需进行分配的费用,只进行一次分配,不考虑其第一次分配后的进一步影响。做调整分录时不考虑结转利润及利润分配和补交所得税的调账分录。  要求:  (1)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税收的影响;  (2)汇总计算应补企业所得税额;  (3)作出有关调账分录。  答案及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1、资料6中多结转营业成本,审增应纳税所得额50×

5、20-750=250万元。  多转成本250是这样计算的:采用先进先出法,期初结存产品的单位成本是1200÷80=15万元,12月12日销售产品70台,成本应该是70×15=1050万元。而该企业转了1260万元。故12月12日多转1260-1050=210万元,12月21日销售210台,成本应该是10×15+50×18+150×20=4050万元,多转4090-4050=40万元,共多转销售成本:210+40=250  2、资料2中职工教育经费未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对象进行分配,根据生产工人和在建工程人员工资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应计入生产成本和在建

6、工程,不应计入管理费用。多计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36/1800*(1200+120)=26.4万元。  3、资料2中购货运输费用未计入原材料成本,不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多计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74/(200+500+1000+12000)*(200+500+1000)=3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库存商品企业结存金额750万元,由于采用先进先出法所计算的发出商品的成本多计250万元,所以实际库存商品的结存金额应该是750+250=1000万元。  4、资料2和资料9中业务招待费超标列支,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00+60)-18000*0.005=1

7、70万元。  5、资料5中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影响固定资产计价,少提折旧,审减应纳税所得额200*17%/10*3/12=0.85万元。  6、资料7中发行股票费用未计入资本公积,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7、资料7中支付职工股利未计入利润分配,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8、资料8中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对应的资本公积未转入损益,审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9、资料9中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10、资料10中,分期收款销售未按规定进行调整,审减应纳税所得额(25-20)*10-(5*

8、5*12-20*10)/5*12-(5*5*12-25*10)/5*12=47.5万元。  分析:分期付款会计作帐  借:长期应收款5*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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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稽查案例分析作者:张芳  上传时间:2010-6-1016:24  库尔勒市大华纺织机械股份公司于2003年1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纺织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该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购货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09年6月25日对该公司2008年企业所得税核算、申报、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008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该公司2008年发生职工工资支出18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1200万元,销售人员工资280万元,管理人员工资20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1

2、20万元。  2、2008年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列支公司职工教育经费36万元,列支购货运输费用274万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00万元。  3、2008年底有关账户余额:原材料200万元,生产成本:500万元,库存商品:75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0万元。  4、2008年营业收入18000万元,营业成本12000万元。  5、2008年8月份在建工程项目领用生产用原材料200万元(该种材料计价中已含运输费用),该项目2008年9月投产。  6、该公司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2008年12月产成品明细账如下:  库存商品单位:台、万元    7

3、、财务费用中列支流动资金借款手续费100万元,发行股票费用200万元,支付职工股利25万元。  8、2008年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明细账中余额有10万元,经查是2008年5月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模式转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所产生。  9、2008年销售费用中列支销售机构业务招待费60万元,列支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5万元。  10、2008年12月21日,大华公司采取分期收款方式(5年)销售10台设备,约定每月21日收款5万元,该产品同期市场价格25万元/台(不含税价格),生产成本20万元/台,增值税税款在销售时一次性收取,本期已收款5万元,未确认

4、融资费用按直线法摊销。  假定上述问题都未作纳税调整,除上述资料的有关问题外,该企业不存在其它问题。税法规定该公司2008年9月投产的项目净残值率为0,采用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10年。为简化计算,对于查补的需进行分配的费用,只进行一次分配,不考虑其第一次分配后的进一步影响。做调整分录时不考虑结转利润及利润分配和补交所得税的调账分录。  要求:  (1)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税收的影响;  (2)汇总计算应补企业所得税额;  (3)作出有关调账分录。  答案及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1、资料6中多结转营业成本,审增应纳税所得额50×

5、20-750=250万元。  多转成本250是这样计算的:采用先进先出法,期初结存产品的单位成本是1200÷80=15万元,12月12日销售产品70台,成本应该是70×15=1050万元。而该企业转了1260万元。故12月12日多转1260-1050=210万元,12月21日销售210台,成本应该是10×15+50×18+150×20=4050万元,多转4090-4050=40万元,共多转销售成本:210+40=250  2、资料2中职工教育经费未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对象进行分配,根据生产工人和在建工程人员工资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应计入生产成本和在建

6、工程,不应计入管理费用。多计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36/1800*(1200+120)=26.4万元。  3、资料2中购货运输费用未计入原材料成本,不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多计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74/(200+500+1000+12000)*(200+500+1000)=3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库存商品企业结存金额750万元,由于采用先进先出法所计算的发出商品的成本多计250万元,所以实际库存商品的结存金额应该是750+250=1000万元。  4、资料2和资料9中业务招待费超标列支,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00+60)-18000*0.005=1

7、70万元。  5、资料5中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影响固定资产计价,少提折旧,审减应纳税所得额200*17%/10*3/12=0.85万元。  6、资料7中发行股票费用未计入资本公积,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7、资料7中支付职工股利未计入利润分配,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8、资料8中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对应的资本公积未转入损益,审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9、资料9中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10、资料10中,分期收款销售未按规定进行调整,审减应纳税所得额(25-20)*10-(5*

8、5*12-20*10)/5*12-(5*5*12-25*10)/5*12=47.5万元。  分析:分期付款会计作帐  借:长期应收款5*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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