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新规中寻找突破

在劳务派遣新规中寻找突破

ID:10060203

大小:28.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23

在劳务派遣新规中寻找突破_第1页
在劳务派遣新规中寻找突破_第2页
在劳务派遣新规中寻找突破_第3页
在劳务派遣新规中寻找突破_第4页
在劳务派遣新规中寻找突破_第5页
资源描述:

《在劳务派遣新规中寻找突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在劳务派遣新规中寻找突破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和规则进行了具体化的规定,包括禁止企业以外包等名义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使用劳动者。《规定》第27条提出:“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这些规定有助于规范劳动市场,维护被派遣劳工的合法权益,但也对用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带来一系列的影响。细解《规定》重要条款《规定》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三性”岗位中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用工比例、员工退回、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等问题予以明确。这部新规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

2、实务操作势必产生重大影响,引起了所有企业的高度关注。1.适用范围“缩水”,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该《规定》根据人社部就《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的相关内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逐步加以妥善解决,《规定》没有将其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纳入适用范围。下一步,政府部门将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逐步予以规范。62.劳务派遣只能在“三性”岗位上实施,辅助性岗位由用工单位通过民主程序来确定《规定》明确了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即“三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同时规定“辅助性工作岗位”的确定程序,即由用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

3、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内部公示(参见《规定》第三条第二款)。鉴于此,建议企业尽早根据上述规定,针对辅助性岗位的确认事宜,履行法定民主程序。这个民主程序,如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一样。3.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10%《规定》确认了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最终比例为10%(参见《规定》第四条)。针对用工比例的限制,《规定》明确了两年的过渡期,要求用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实施之日起两年内降至限定的比例(10%),在此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此外,用工单位还需将整改方案报当地人社局备案(参见《规定》第

4、二十八条)。依据《规定》第三、四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对使用派遣人员的辅助性岗位以及用工比例进行合规确认。6在以上三点外,还需要重点关注“劳动合同工”与“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问题。对这个条款,不能简单机械地理解为“相同的岗位,拿一样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第六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也就是说,用工单位首先要有相关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才能较好地处理“同工同酬”的问题。另外还需要强调,《规定》提到如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首先将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

5、逾期不改正的,将以每名派遣人员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参见《规定》第二十条)。这就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新规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雇佣和使用分离的就业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成长在欧洲与日本,目前已经在许多国家得到了广泛推行。在我国,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外国驻华机构的增加,为了规范其用工方式,引入了劳动派遣制度,建立了外国企业服务机构。到了90年代,为了促进国企下岗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各地政府鼓励设立劳务派遣和劳动服务公司提供就业服

6、务,这是劳务派遣制度的雏形。6进入21世纪,大型国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由于全球用工模式的惯例,部分民营企业为更好地关注核心业务,在一定规模上使用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得到快速发展。事实上,本次《规定》的颁布,也是更加明确了劳务派遣将长期作为辅助性、补充性的劳动用工方式。在中智外企服务分公司和韬睿惠悦联合进行的《2014企业并购整合中的人力资源实践》调研中,对数千家客户按照客户成员的企业性质和行业分类的所占比例抽样,在两个月时间内对300余家受邀公司进行了问卷信息采集和沟通。调研过程中专门设置了与劳务派遣相关的话题,结果显示大多数企业表明《劳务派遣暂行规

7、定》将会不可避免给企业带来挑战,除了政策的后续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目前最大的挑战来自于“派遣的比例过高”(14.1%)和“有些岗位的派遣受到法律的限制”(14.1%)。数据来源:中智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系列报告之《2014企业并购整合中的人力资源实践》6事实上,对于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企业,可借此进一步梳理目前的用工情况,包括劳动合同工(含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劳务人员、实习人员、见习人员、借调人员、外包人员等等。根据这些“大数据”,计算出目前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如果比例超标,则按照当地政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