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探究

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探究

ID:9765296

大小:54.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5-08

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探究_第1页
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探究_第2页
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探究_第3页
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探究_第4页
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探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探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探究一、现实案例引发的法律问题在现代社会,酒是人们交往和沟通的一种工具,要想办一件事情,大多先是以饭菜和酒为前奏,然后再谈正经事,所以往往出现了在谈判一个合同之前就先上饭桌喝酒,大家喝“高兴”了才再来谈事情,但往往因为酒后误事,导致一方当事人喝酒过多,神志不清,就草率地签了合同,当酒醒过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接受了很多当初不该接受的条件,剩下的不是后悔就是承担违约责任了。近年来,在我国出现了“酒后代驾”的一个新兴的行业。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驾车的处罚加重,加之全国各个地的醉驾案例越来越多,“酒

2、后代驾”就越来越兴盛。在2007年的厦门“两会”期间,市民张海航在提案中对于“酒后代驾”向大会提出了疑问,那就是当车主喝醉酒的时候,在没有经过车主同意的情况下,谁有权利去代驾?即使把代驾看成是一个事实服务合同,那么车主在喝酒后对司机的承诺是否有效?他和司机之间“酒后代驾”合同是否有效?而且车主在喝酒后和司机之间的服务费约定是否有效?这一系列的民事行为效力怎么样去处理?像这样酒后实施民事行为的案例在各个方面都有表现。虽然以上案例看似很小,但是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是我国法律存在的不完善,那就是醉酒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如何?大家都知道,在刑

3、法上对于醉酒人的刑事责任,是不可以免除的,那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教育以后的人不要因此而犯罪。然而对于醉酒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我国法律至今还没有规定,但这些行为引起的纠纷在当今中国已经普遍存在。当这些案子起诉到法院的时候,法官也无从下手,无论怎么判案,似乎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此都没有规定。那么对于醉酒者实施的民事行为究竟是有效、无效、可撤消还是效力待定?急需要法律给一个明确而合理的回答,以规范此种民事行为。二、现阶段有关醉酒人民事行

4、为规定的介绍(一)我国现阶段关于醉酒人的民事行为的规定论文写作指导:QQ625880526论文资源网:www.lwenzy.com最专业的论文、设计资源学习分享平台在我国现阶段,民法理论中对于民事行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当然是在同时满足民事行为生效的其他条件下,以下相同);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有两种情况: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有效;2、其余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需要他们的法定代

5、理人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当然无效。那么,醉酒者究竟是属于以上哪种民事行为能力人呢?显然醉酒者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我国法律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通过法院宣告,而法律规定的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类型中没有包括醉酒者。那么《民法通则》就只能默认它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生效还需要一定的条件(需要生效的条件后文将会提到)。那么在满足其他生效条件下,醉酒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究竟是有效、无效、可撤销,还是效力待定呢?我国法律对此没有规

6、定。如果承认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醉酒人在当时的意识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都很弱。但如果醉酒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话,也不合理,因为相对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然而当今社会却有如此多类似的案例发生,所以急需要合理的法律制度得以规范。在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我国首次对于醉酒人的民事行为的规定。但是它只存在于侵权的具体情形中,那么醉酒人

7、实施的其他民事行为呢?如合同行为、赠与、继承、物权行为究竟是有效、无效、可撤销还是效力待定呢?法律对此依然没有规定。(二)大陆法系中关于醉酒人民事行为的规定大陆法系典型的德国在对于醉酒者的民事行为的规定中,由于存在民事行为能力,即一个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实现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因此可以通过对醉酒人宣告其为禁治产人来解决。原《德国民法典》规定精神病患者被宣告为禁治产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精神耗弱者、浪费者和酗酒成性者也可被宣告为禁治产人,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对被宣告禁治产的精神病人要求“不能处理自己的事务”;对浪费者要

8、求“致自己或者家属有陷于贫困之虞”;对酗酒者要求“不能处理自己事务,或者致使自己或其家属有陷于贫困之虞或危及他人安全”。对酗酒者,要求在一段时间内有不可遏制的饮用含酒精饮料的癖好,并且其嗜好已危及到他人的安全[德]卡尔·拉伦茨,《德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