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利益的独立性及其社会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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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社会利益的独立性及其社会法保护内容摘要:“社会利益本位”是社会法的基石,社会利益的独立是社会法产生的根本原因,然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理论界仍存由争议。本文对社会利益的独立性进行了讨论,指出了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个人利益的本质区别。并以此为基础阐述了社会法对于社会利益的保护机制。关键字:利益社会利益社会法TheIndependenceOfTheSocialBenefitAndItsProtectionInTheSocialLaostimportantreasonfortheappearanceoftheSoci

2、alLaongthescholars.Inthearticle,theauthorfirstelaboratestheindependenceofthesocialbenefit,thenpointsouttheessentialdifferenceamongthenationbenefit,individualbenefitandsocialbenefit.ThelastpartisthesocialbenefitprotectionmodeoftheSocialLa.(二)社会利益非社会法专有之利益。通过

3、以上阐述,可以看出,社会利益的内涵是极其复杂的,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不可能将其充分完整的表现出来。因此,任何一个法律学科都不可能把社会利益的调整作为自己的专利。社会利益在不同的社会关系领域或不同的法律部门,各有侧重,也有不同的表现。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和社会法,在保护社会利益的手段和出发点上就各不相同。经济法的重要特征是经济性,而社会法是社会性,经济法的社会观是整体的社会观,社会法的社会观是整体和部分社会观的兼有,所以二者的社会利益的内容当然就不同。经济法的社会利益强调经济秩序的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社会

4、法的社会利益则着眼与社会稳定以及弱势群体利益的维护。可见,社会利益是需要法律的全方位保护的,各个法律部门对社会利益保护的内容和机制各不相同,社会法对社会利益的调整有其独特的调整模式。二、社会法对于社会利益的保护(一)社会法的产生公法与私法是广泛流传于大陆法系国家的一种法的分类,这一传统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指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现代法学一般认为,凡涉及到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级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即公法,而凡属个人利益、个人权利

5、、自由选择、平权关系的法即私法。[10]这种分类方式,在古罗马以至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有重大的意义。因为这一时期的社会条件相对简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能够适应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但是,理论应该也必须为实践服务,进入20世纪,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使旧的利益结构急剧变动,新的利益结构正在形成,新旧利益的冲突不可避免。法律的社会化成为时代的潮流,法律的社会化以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机联结,并以保障社会弱者为特征。这些社会问题和法律实践要求对法学理论做出调整。[11]社会法正是国家出于对社会利益的维护,通过加强

6、对社会生活干预而产生的一种立法,是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而产生的第三法域。社会法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社会本位超越个人本位并逐步扩展其适用范围的过程,现在和未来的法律秩序的"理想图景"是强调社会利益和社会调和。社会法的立法宗旨是社会本位。(二)社会法对社会利益的保护机制。权利义务是法律对利益的确认,同时它们也构成法律对利益进行调整的有效机制。社会法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客观法的细胞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存在的,法律规范作为一种行为模式,可以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主要体现的是私法因素,强制性规范主要体现的是公法因

7、素。作为公私法相融合的第三法域,社会法的法律规范也出现了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的融合。这种融合体现在社会法的多层调整模式上。社会法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时,是通过基准法调整全部关系,通过社会团体调整集体关系,通过个别合同调整个别关系。[12]社会基准法是社会法中特有的法律现象,它规定了强势主体在进行社会活动时必须遵循的最低限度的标准,包括劳动者保护的基准法、消费者保护的基准法、环境保护的基准法等等,这些标准以禁止性规定和相对强制性规范为内容,一旦有人敢置这些强制性规范于不顾,违背了社会基准法,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严

8、格追究其责任。可见,根据社会弱者的特点制定的社会基准法,是社会弱势群体全体利益的保障线。团体契约作为社会法调整的第二个层次,所涉及的主要是关于某个群体的成员以及相应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团体契约对外有代表个体成员的利益的作用,对内也具有自律的性质。如果说,社会基准法出于对社会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对社会关系的当事人做出了某些限定。那么,个体契约则在这种限定之内,给当事人留下了协商的空间。在崇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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