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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HY 0001 S-2022 秋梨膏(果味饮料浓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4.09Q/QHY秦皇岛浩宇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QHY0001S-2022秋梨膏(果味饮料浓浆)备案号:130146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2月18日有效日期:2027年02月17日2022-01-01发布2022-01-01实施秦皇岛浩宇食品公宿厂发布
1Q/QHY0001S-2022刖5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S45/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龟苓膏》,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秦皇岛浩宇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起草单位:秦皇岛浩宇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学涛、王志成、邱广明。本标准「2022年1月1n由秦皇岛浩宇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邱广明批准发布,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22年1月1日首次发布。1
2Q/QHY0001S-2022秋梨膏(果味饮料浓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秋梨膏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浓缩秋梨汁(浆)或秋梨汁(浆)、鲜梨熬制的汁液、麦芽糖和/或果葡糖浆、水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白砂糖、冰糖、蜂蜜、赤砂糖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枇杷果汁(浆)或浓缩枇杷果汁(浆),添加由罗汉果、杏仁、橘皮、桔梗、甘草、胖大海、菊花、百合、薄荷、金银花、干姜、茯苓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清洗、加水熬制、过滤而成的汁液,添加竣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酸、环已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木糖醇、麦芽糖醇、焦糖色、山梨酸钾、赤群糖醇、苯甲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柠檬酸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前处理、化糖、调配、均质、灌装、杀菌而制成的秋梨膏(果味饮料浓浆),加开水稀释8〜10倍后饮用,或专用作果味饮料的原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GB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褪钠(又名甜蜜素)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1886.2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按甲基纤维素钠GB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I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R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2
3Q/QHY0001S-2022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氟化物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650鲜梨GB/T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20882果葡糖浆GB/T20883麦芽糖GB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GB264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赤碎糖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3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GB/T31121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35883冰糖GB/T35884赤砂糖GH/T18796蜂蜜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浓缩秋梨汁(:浆)、浓缩枇杷果汁(浆)应符合GB17325的规定。3.1.2秋梨汁(浆)、枇杷果汁(浆)应符合GB/T311GB7101的规定。3.1.3鲜梨应符合GB/T10650的规定°3.1.4白砂糖应符合GB/T317、GB13104的规定。3.1.5麦芽糖应符合GB/T20883、GB15203的规定。3.1.6果葡糖浆应符合GB/T20882、GB15203的规定。3.1.7冰糖应符合GB/T35883、GB13104的规定。3
4Q/QHY0001S-20223.1.8蜂蜜应符合GB14963、GH/T18796的规定。3.1.9赤砂糖应符合GB/T35884的规定。3.1.10罗汉果、杏仁、橘皮、桔梗、甘草、胖大海、菊花、百合、薄荷、金银花、干姜、茯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的规定。3.1.11上述所有原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的规定。3.1.12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深褐色随机抽取50g样品于洁净的透明烧杯中,滋味和气味味甜,具有所加辅料应有的气味、滋味,无并味在自然光下,目测其色泽、组织状态、有组织状态常温下呈粘稠膏状无杂质,鼻嗅其气味,□尝其滋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C,折光计法)/g/100g》30GB/T12143果汁含量/(%)20〜40生产过程中控制鼠化物(以HCN计)7mg/kg0.05\GB5009.36铅(以Pb计)/(mg/kg)W0.2GB5009.1211仅适用于以杏仁为原料的产品。注: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及相关规定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项目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2io2GB4789.2大肠菌群521台Gb\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W20/跖、-心•0B4789.15酵母W20—A4
5Q/QHY0001S-2022表3(续)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项R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25g—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io210°GB4789.10笫二法"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GB/T4789.21执行3.5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竣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GB1886.232的规定。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的规定。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应符合GB1886.37的规定。乙酰磺胺酸钾应符合GB25540的规定。木糖醇应符合GB1886.234的规定。麦芽糖醇应符合GB28307的规定。焦糖色应符合GB1886.64的规定。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赤碎糖醇应符合GB26404的规定。苯甲酸钠应符合GB1886.184的规定。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GB1886.28的规定。柠檬酸钠应符合GB1886.25的规定。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4.2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GB12695的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原料、同工艺、同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班次量小于2吨时,将生产时间相邻的两个班次产品合为一批C6.2抽样方法和数量每批产品随机抽取12个最小包装,6个用于检验,另6个留样备用,微生粼整诬检验抽样按GB4789.1、68/丁4789.21执行。6.3出厂检验'6.3.1出厂检验项目(9以个:海瓜/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和嘤反目在7
6Q/QHY0001S-20226.3.2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的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方准出厂。6.4型式检验6.4.1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6.4.2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须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b原料出现大的波动时;c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以用备用样品或自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7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7.1标识7.1.1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签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不得宣称或暗示任何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标签上应标明:加开水稀释8〜10倍后饮用,或专用作果味饮料的原料”7.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采用非金属容器灌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牢固,无泄漏。7.3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物品同处贮存。7.4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重压、挤压,防止日晒、7.5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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