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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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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基层法医病理检验的思考 【关键词】法医病理;组织病理;标准化;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XX)03—0222—02 随着社会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要求尸体 检验的人数逐年增加,同时,社会对公安机关尸体检 验中各个方面的要求也在逐渐提高,但在我国特别是 欠发达的基层公安机关,法医病理检验仍存在很多问 题,笔者就几个主要问题展开讨论。 一 、基层法医病理检验存在问题 问题1。没有理解法医病理中法与医的关系,只强 调医的内容,忽略“为法服务”是“医”的目的。基层的 法医工作者大部分从中专卫校毕
2、业或其他与医疗有 关的单位调入,如军队卫生队。没有严格法医专业教 育培训,且大部分至今从未参加过一次法医专业知识 的培训,几乎均以“师承”的方式学习法医,所以在一 定程度上造成基层法医对法医病理学没有全面系统 的理解,没有法医病理的思维和意识。例如,死因鉴定 这一最基本法医病理问题,笔者曾复核过一尸体,原 法医在头颅没有解剖的情况下,根据腹膜后血肿(血 肿不是很大)鉴定为失血性休克死亡。但从鉴定书到 尸体照片都没有大失血的证据,试问能肯定是失血性 休克致死亡吗?依据是什么?法医病理学是为解决与 案件有关伤亡专门性问题,运用病理方面的理论和技
3、 术进行检验、分析并做出结论,为侦查、起诉、审判提 供证据。所以基层法医工作者在学习病理知识时,要 有证据意识,要有为侦查破案服务的意识,要有为解 决实际问题服务的意识。只有在这种意识下,基层法 医才能知道每一步工作的实际意义,不会造成错误。 只有在这种意识下提高自己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技能 水平才有实际的意义和价值,才真正能够提高理论和 实际技能水平,才能胜任工作。 问题2,尸体现象和病理改变方面的知识不扎实, 只会解剖操作,充当一名“解剖工”,缺乏在解剖中正 确认识和发现病理改变的知识和能力。例如,不认识 蛛网膜颗粒,错误认为是结核病中的结核球,并
4、把其 定为死亡的主要原因。不能把死后鸡脂样血凝块与心 腔内血栓区分开,把死后鸡脂样血凝块认定是心脏血 栓病死亡,这种错误的死亡原因直接导致的后果是错 误的死亡方式,错误的案件性质认定,可以想象这种 后果是多么严重。 问题3,法医解剖和物证提取包装方面没有标准 化、规范化的意识。法医病理在解剖操作,病理检验, 物证提取、包装、送检等方面都有严格规范的行业标 准,不同的尸体案件有不同的行业标准,这些标准是 法医顺利工作的保障。但基层法医存在的问题是:要 么不知道这些行业标准;要么知道这些标准,但错误 理解或没有严格遵照执行,主观地改变或者省略一些
5、 步骤。这在解剖方面和物证提取、包装、送检方面表现 尤为突出。错误操作使异常现象遭到破坏或没有被发 【作者简介13~(1976一),汉族,新疆人,大学本科,主要从事法医病理和法医临床损伤检验和研究。E—mail:tcxzdd163.com 法律与医学杂志XX年第13卷(第3期) 现.如,把硬膜外血肿刮掉的错误操作造成不能照相 固定;失误操作导致舌骨骨折,无形中增加区分生前 或死后骨折的工作量等。随意省略一些步骤方面,如, 某男和别人互相推打后突然死亡,首先基层法医尸检 未发现异常。无法肯定死因,只知道外伤轻微,不足以 致命。后提取心脏和大脑送上级检验,公
6、安厅在常规 检验心脏冠状动脉时发现有新形成的血栓,保证了案 件准确定性。又如问题1中所举,省略头部解剖,使死 因存在疑问。物证提取包装送检方面,如笔者遇见一 存在伤与病关系的尸体检验案件,办案单位很全面系 统作了尸体病理检验。但律师提出病理检材是否存在 提取准确,包装保管是否正确、是否污染等问题,公诉 机关没有给出让人信服的回答,导致尸体检验存疑。 类似这种非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在基层特别突 出.所以基层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否则不利于法医 鉴定水平的提高,不利于案件的交流,不利于案件的 复核检验。更不利于与国际接轨。 问题4.基层公安机关都
7、没有自己的组织病理实 验室.都习惯性地送往有病理科的当地医院检验。虽 然临床病理检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安机关法医 病理技术不足的缺陷。但笔者认为。法医病理虽然广 泛应用一般病理的知识、理论和技能,但所要鉴定的 问题及其某些应用性基础理论在病理学书籍中并不 进行论述。法医病理与临床病理是不同的,只掌握一 般病理学和I临床病理学的理论和知识,还不能胜任法 医学鉴定任务。所以,法医病理的工作为一般病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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