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9593134
大小:26.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11-14
《考勤及假期修改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春藤国际教育考勤及假期第1条工作时间根据不同岗位工作与休息时间不做统一规定,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由部门安排。人力资源部本着确保员工正常休息和身心健康的原则,对工作时间进行统一规划安排。第2条考勤1.出勤规定:(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办公时间严禁员工擅自离岗超过半个小时。如特殊原因,需经部门领导批准。(2)公司实行工作日上下班指纹考勤,分别为上班、下班各一次。指纹时间记录为考核员工旷工、请假、外出、脱岗等劳动纪律的依据,员工加班必须严格按照本考勤制度进行实施。未依照规定办理仅有考勤记录的,不视为加
2、班。2.迟到和早退:(1)员工迟到30分钟内(含30分钟),每次按“迟到”处理,本款所述上班、下班时间以公司对岗位工作时间规定为准。但发生“迟到”的当月累计次数在2次(含2次)以内,不扣减工资,自第三次开始扣减员工工资20元,第四次扣减员工工资80元,第五次按照旷工1天处理(依考勤制度旷工款项执行)。(2)员工迟到31—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按旷工0.5个工作日处理,每次扣减员工0.5天工资。如员工一周内屡次(2次以上,含2次)迟到31-60分钟(含60分钟)或一个月内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
3、影响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提交或迟延提交计划工作成果;未能依照周工作计划完成计划工作等),视为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二次开始,除扣减员工半天工资外,每次扣减工资100元。(3)员工迟到1小时(不含60分钟)以上,每次按旷工1个工作日处理,每次扣减员工当日工资。如员工一周内屡次(2次以上,含2次)迟到1小时(不含60分钟)或一个月内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影响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提交或迟延提交计划工作成果;未能依照周工作计划完成计划工作等),视为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二次开始
4、,除扣减员工当日工资外,每次扣减工资200元。(4)当月或季度按“迟到”处理累计次数达到5次(不含5次)以上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次数达8次以上(不含8次),视为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除名该员工并依公司相关制度处理。(5)员工早退,未获得上级领导批准,私自离岗者,视为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除名该员工并依公司相关制度处理。3.旷工:(1)员工有下列行为时,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如致使当日工作无法完成,视为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除扣减当天工资外,每天扣减工资200元,包括但
5、不限于:A.工作日无故不到岗或缺勤;B.请假未被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C.请假结束后擅自不到岗;D.工作日到岗后,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未离开公司的达1个工作小时以上(含1个工作小时)。E.工作日到岗后,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开公司,一经发现的。(2)员工有下列旷工行为时,视为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除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理外,公司有权除名该员工并依法处理:A.一个月内连续旷工达到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上;B.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旷工10天(含10天)。4.漏录指纹:(1)员工上下班应录入指纹,记录
6、考勤。若员工上下班出现漏录指纹现象,需申请“漏录指纹假”,待批准后,记录考勤。员工录指纹属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漏录指纹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公司须额外支付人力成本核查(技术部查看录像核查)、核算(人力资源部导出数据核算)漏录指纹事实,造成公司人力资本的支出,因此每次漏录指纹,扣减漏录指纹员工10元工资。(2)若员工漏录指纹,但未填写“漏录指纹假”假条,或申请“漏录指纹假”未获批准的,按本章第2条第3款旷工处理。(3)若系统记录显示有漏录指纹现象,但员工实际已录指纹时,员工可以调取监控录像证实。如监
7、控录像显示员工确实录指纹,但考勤系统未显示录指纹数据时,员工应将监控录像提供至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情况属实,视为员工录指纹,考勤正常。如果监控录像显示该员工确实未录指纹的,依照本条第(1)款或第(2)款规定处理。(4)因公外出未录指纹者,不扣减漏录指纹员工工资,该员工需提供当日部门领导批准后的“因公外出请假单”,人力资源部备案。如该员工无法提供当日部门领导批准后的“因公外出请假单”,视为漏录指纹。(5)公司发现员工因迟到、旷工等而故意提交“漏录指纹假”申请的,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应每次向该员工开具《记录
8、单》,如该员工因此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获得2张(含2张)以上《记录单》,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除名并依法处理。(6)本款所述“每次”是指每次上班漏录指纹或每次下班漏录指纹。5.非假外出申请:(1)员工因公外出必须提交“因公外出请假单”,无特殊原因不允许事后补单,如确需补交的,不得晚于外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逾期不办的,视为旷工。(2)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含部门经理)外出必须经过总经理的批准。(3)员工或相关负责人未依照本条第(1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