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问责基本范畴的理论界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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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7卷第1期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Vo1.27NO.12014年03月JournalYanchengInstituteofTechnology(SocialScienceEdition,Mar.2014司法问责基本范畴的理论界定胡志斌(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安徽合肥230036)摘要:司法问责是维护司法权威,修复因冤假错案而被贬损的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司法问责制度的合理构建离不开相应的理论支撑,因此,建立健全司法问责制度,有必要构架起司法问责的基本理论体系。完备的司法问责理论体系是由问责目的、

2、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程序、问责措施、问责救济等基本范畴构成的,对这些基本范畴的正确诠释有助于司法问责制度的合理设计。关键词:问责目的;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事由;问责程序;问责措施中图分类号:D91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322(2014)01—0016—05司法问责是基于冤假错案的发生,由有关主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比较健全的西方法治国家,体对负有责任的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予以责任这种现象同样客观存在,只是几率大小的问题。追究,以挽回因个案误判遭受贬损的司法公信力客观地说,我国法

3、治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司法领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司法问责制度的科学构建与域的冤假错案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当然,这并不有效实施,首先需要从理论上对司法问责的基本意味着司法可以犯错,毕竟司法权威是不容亵渎范畴予以厘定和阐释。根据司法原理和问责法制的。正因为如此,国家就应当建立起具有预防性、化的内在要求,司法问责的基本范畴应当包括以快捷性、严肃性等特征的司法问责制度。建立起下主要方面:司法问责制度的积极价值就在于:一是倒逼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严格公正司法,促使其在司法一、司法问责目的过程中不能有任何懈怠和恣意;

4、二是通过积极问司法问责目的是指通过司法问责活动的开责,快速有效地救赎因冤假错案而被贬损的司法展,所要实现的问责目标或问责价值取向,其内容公信力,以事前积极维护和事后及时修复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全面维护司法权威。1.维护司法权威2.保障当事人人权司法权威是指司法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令人司法的主要价值目标之一就是保障人权,如信从的地位和力量J,司法权威是司法具有公信果司法裁判有误,就意味着从裁判作出之日起人力的保证。司法权威的基本要求是:司法主体具权保障的司法目标荡然无存。现实中,少数当事有权威性

5、;司法过程具有权威性;司法结果具有权人为了证明个案司法裁判的不公,通常会在申诉威性;司法纠错的及时性和严肃性。而司法纠错维权或涉诉上访的道路上付出不应该付出的时的及时性和严肃性则需要通过法制化的司法问责间、精力和经济投入,这使得人权保障的司法目标制度予以表达。司法活动是司法人员主观见之于呈现负价值。而一旦个案司法裁判被认定有误,客观的一项法律职业活动,受到案件复杂性、法律基于保障人权或恢复人权的内在要求,国家就应规范抽象性、司法人员素质有限性等诸多因素的当启动司法问责程序,一是及时恢复刑事案件涉影响,

6、冤假错案是难以从根本上杜绝的。即便是案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二是尽快赔偿因冤假错案收稿日期:2013—09—10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09—10D63)作者简介:胡志斌(1967一),男,安徽霍邱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第1期胡志斌:司法问责基本范畴的理论界定·17·而给涉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的损失;三是真当承当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活动,诚地向涉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赔礼道歉,恢复其同时它也是一项司法监督惩戒活动。为了体现司名誉;四是追究有关司法人员

7、的责任,以慰藉冤假法问责活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宪政体制机错案的受害人。通过这些司法问责活动的实施,制以及司法原理,司法问责主体的确定至少应当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恢复遭受贬损的司法权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第一,问责主体对问责事项和更重要的是,通过恢复自由、赔偿损失等问责措施问责对象具有法定的监督权力,即问责主体具有可以疗治司法不公给当事人带来的身体和精神上法定的监督权,否则,问责过程和问责结果难以令的伤痛,以还原人权保障的司法价值。被问责的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接受和信服。第3.惩戒涉案司法人员二,问责

8、主体对问责事项的合法性问题具有一定冤假错案通常由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急功近的法律评价能力。即问责主体对问责事项具有专利、消极怠慢或者滥用职权等不负责任的司法行业判断能力,这种能力通常表现为法律专业能力。为所致。不管基于何种原因,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在我国,依法有权力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司员都存在过错。不论是按照《公务员法》,还是按法活动进行监督的主体包括县级以上各级权力机照《法官法》的规定,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司法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内设的纪检监察部门;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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