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pdf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pdf

ID:52991538

大小:430.27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4-07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pdf_第1页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pdf_第2页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pdf_第3页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pdf_第4页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商业网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良乡校区商业网点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护师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适用于良乡校区所有商业网点及商业活动。三、临时性经营场所,必须服从学校的总体规划要求。第二章管理机构四、良乡校区管理处是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商业服务项目的唯一管理机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有对校区内商业网点设置的规划、决策和审批权。五、良乡校区管理处负责管理、监督、检查、评估校区内各商业网点的经营状况,具有对其在经营过程中的管理权。·43·第三章审批程序六、校区商业网点的合法产权归北京理工大

2、学所有。良乡校区管理处在遵循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本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统一布局,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七、良乡校区管理处根据商业网点的设置,确定为师生服务的经营项目和范围,经主管校长审定后,发布《招商通知》。凡有意向在校区内经营者,必须按照《招商通知》规定的条件及要求进行成本核算,制作投标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良乡校区管理处审核,由良乡校区管理处统一组织评标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评标工作小组成员由财务、审计、纪监、国资和良乡校区管理处等部门业务主管组成),评标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确定商户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后,经营者必须按要求向当地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卫生

3、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手续完备并在良乡校区管理处审定、备案后方可营业。八、商户如自行进行室内装修设计,须先把室内布局图和装修方案报送良乡校区管理处,经批准并在物业办理《临时施工协议》、《外部人员施工单》手续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损坏所在楼宇的公共设备设施及墙面,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恢复墙体原貌,如损坏公共设备设施,须照价·44·赔偿。九、各商业网点如需在校区内进行商业宣传活动,须先填写《校园商业活动申请表》报管理处审批,待批准后按管理处要求和指定地点进行宣传活动。第四章经营要求良乡校区商业网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十、经营条款(一)商业网点的设立必须经良乡校区管理处批准

4、,有正式营业执照;饮食经营者还必须持有国家法定的饮食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二)各商业网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严禁违法活动。(三)各商业网点必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商业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校区内其他商户利益。(四)各商业网点所经营商品须按市物价局规定,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抬高价格;商品种类以学生的学习生活为主,不得经营和出售国家及学校明令禁止的商品。(五)各商业网点应在出售商品的同时向师生开具商品收据或发票,以便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方便维修、退换·45·或进行其他处理。(六)各商业网点按照商业合同或协议的内容须按

5、时交纳房屋租金以及水、电、暖等能源消耗费用,不得拖欠。(七)各商业网点的机动车辆应按照《良乡校区道路交通、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内行驶并按指定地点进行停放。十一、卫生条款(一)各商业网点必须注意保持各自区域以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和废弃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洗烫、晾晒衣物或放置其它物品。(二)各商业网点必须认真落实所签订的《门前三包责任书》,依约保持环境整洁、干净。(三)各商业网点所有员工必须注意个人卫生,饮食经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持食品加工操作间的卫生,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师生服务。十二、安全条款(一)商业网点内的

6、饮食经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严把卫生关、质量关,所售加工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时间、保质期,不得出售过期食品,确保食品安全。(二)各商业网点严禁出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擅动·46·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检,如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报物业进行检修,确保用电安全。(三)各商业网点不得在室内贮存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流行性疾病传播等安全工作。(四)各商业网点应认真听取和落实良乡校区管理处发布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信息,积极参加管理处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主动接受管

7、理处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第五章监察与处罚十三、良乡校区管理处组织人员定期对校区内各商业网点的经营状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各商业网点,管理处有权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或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收回其经营权。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存在安全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超过限期未进行整改的。(二)对超出商业合同规定经营范围并且不进行整改的。·47·(三)商业宣传活动时,未在校区指定位置张贴广告、海报的。(四)商户送货车辆不按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停车卸货的。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20

8、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经良乡校区管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