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991537
大小:422.17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4-07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劳动用工信息管理规定.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劳动用工信息管理规定为维护校区稳定,加强对良乡校区各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管理,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一、良乡校区管理处是良乡校区劳动用工信息管理的主管部门。二、校区内除事业编制和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外,各驻区用工单位均应按本规定定期进行用工信息备案。三、用人单位应在到达本校区之日起1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良乡校区管理处办理劳动用工信息备案手续。(一)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备案表一)。(三)《用人单位在册职工情况备案表》(备案表二)。(四)《劳动者信息登
2、记表》(备案表三)。用人单位在初次备案后每季度应携带“备案表”到管理处办理信息更新备案。(有关表格从良乡校区管理处网站下载)·31·四、用人单位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用工,新招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携带“备案表二”和“备案表三”到良乡校区管理处进行信息备案。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个工作日内,携带《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备案表》(备案表四),到良乡校区管理处进行劳动用工信息备案。六、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
3、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区的安全稳定。七、良乡校区管理处要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现有劳动用工情况,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账,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八、良乡校区管理处采取跟踪催办和监督检查等办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信息备案。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9年11月10日·32·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