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doc

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doc

ID:52028506

大小:51.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20-03-21

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容貌,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和《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照明、公共场所、水域、社区等的容貌,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三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容貌的监督管理工作,住建、规划、环保、水务、公安、消防、交警、交通运输、电力、电信、市政园林、交警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二章 城市道路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

2、、桥梁、人行地下通道、道路附属设施、停车场等。第五条 本规定按城市容貌要求将城市道路划分为一、二、三、四4个等级。一级道路为城市主干道和重要景观道路,二级道路为城市次干道,三级道路为城市小街小巷道路,四级道路为城乡结合部支路和居民社区街巷道路。第六条 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第七条 城市道路应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冲洗、清洗,保持整洁,不得乱扔烟头、纸屑、瓜皮果核;不得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任意焚烧垃圾、杂草等废弃物;不得随意抛撒冥纸、燃放鞭炮。道路污染应及时清除。各等级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质量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第

3、八条 城市道路应保持平坦、完好,便于通行。出现坑洞、网裂、拥包、溢水、塌陷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养护维修工作(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第九条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开挖或新建、扩建、改建道路等施工作业应按规定报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审批,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实体围档,并设置警示标志。建设工地出入口路面应硬化,在出入口建有洗车设施,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清洁,做到净车出工地;工地渣土运输(含生活垃圾)应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严禁滴、撒、漏。建设工地的施工材料、机具及建筑垃圾等应置于围档范围之内。建筑垃圾堆放不得超过围档高度并应及时清除;施工期间,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堵塞

4、管道、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并应采取浇湿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拆除围档。 第十条 临街建筑物门店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前整洁,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店外堆物及店外倾倒垃圾。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包括各种站、亭、屋)。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经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批准。第十二条 未经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行道、广场、人行地下通道等公共场地从事公益、商业宣传活动。经批准的

5、公益、商业宣传活动,应在指定位置进行,保持场地整洁,及时清扫、处置垃圾。活动使用的各种器材设备及广告设施不得出现污损,摆放应整齐,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移走;经批准临时搭建的设施,活动结束后应立即拆除。第十三条 人行道路面应平整、牢固、畅通。禁止在无障碍通道上设置任何设施,人行道及临人行道的空坪隙地上不得堆放杂物垃圾、晾晒衣物等,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应在划定区域内有序停放(摆放)。第十四条 城市道路护坡应保持整洁,坡上无垃圾、杂物,无涂画、张贴、张挂等现象。第十五条 桥梁外观应保持美观、完好,出现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桥梁的护栏、扶梯、桥塔、悬索、桥墩等部位应定期进行清洗或涂装。桥梁下的

6、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不得擅自搭建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城市重要交通道路上的江河桥上禁止垂钓、放风筝等。第十六条 人行地下通道出入口造型应与路面景观相协调,设置的遮阳(雨)棚应选用透光的材质,出入口之间的顶台应适当绿化。人行地下通道的设施应整洁完好,不得出现污损、积水等现象。人行地下通道内及出入口应保持秩序良好,无摆摊设点、兜售商品、乞讨留宿等现象。(我区暂无人行地下通道)第十七条 城市每个路口应设有路铭牌。路铭牌应按规定制作设置,做到清晰醒目,准确规范。路铭牌出现污损、倾斜等情况应及时清洗、维护,路名变更时应及时更换。第十八条 城市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隔离墩的设置应符合

7、有关标准。城市交通护栏、隔离墩应经常清洗、维护,出现损坏、空缺、移位、倾斜时,应及时更换、补充和校正。城市交通设施立杆、交通护栏、隔离墩应每年进行一次刷新。第十九条 路缘石应排列整齐,出现隆起、移位、缺失、塌陷、错台等现象,应及时修复。禁止在路缘石设置踏步。第二十条 路面上的各类井盖应与路面平齐,出现松动、破损、移位、丢失时,应及时补缺、修复。第二十一条 道路的排水、排污设施应保持畅通,及时清捞疏浚,雨后路面无积水。禁止将垃圾、杂物等弃置于下水道。第二十二条 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道路交通标志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