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XX]永信药品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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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XX]永信药品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xx99--006证券代码871444证券简称永信药品主办券商东吴证券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

2、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种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募集资金原则上限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按照公司在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

3、金用途使用。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的要求披露。  第四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告编号xx99--006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储及验资第六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应当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中一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主办券商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后及时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股转公司备案。  第三章募集资金使用第八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5、。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本办法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第十一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可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投资满足如下条件的投资型产品(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告编号xx99--006(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用途等;(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三)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四)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第十三

7、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所列用途使用。  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应当详细披露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的,必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以下内容(一)原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的具体原因;(二)新募集资金用途;(三)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第十五条公司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  第五章募集资金管理

8、与监督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帐,详细记录募集资金公告编号xx99--006存放开户行、账号、存放金额、使用项目、逐笔使用情况及其相应金额、使用日期、对应的会计凭证号、对应合同、批准程序等事项。  应当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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