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土地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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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土地权属管理第一节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和内容一、土地产权的概念和内容1.土地产权与产权制度的含义产权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力,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债权、继承权、版权和专利权等。它是若T独立权力的集合体,是人们围绕或通过财产而形成的经济权力关系,其直观形式是人对物的关系,实质上是市了物的存在和使川而引起的产权上体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产财的任何权力都是有权能和利益两部分内容构成的。权能就是产权主体对财产的权力或职能,产权的利益是产权对产权主体的效用或带来的好处,任何产权在利益上的实现都要求其

2、主体行使相应的职能。土地产权是指以土地作为产权客体的各种权力的总和。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力,2.土地产权的基本特性排他性、可分解性、有限性(只能在规定范围内行使,超出这一范围,就要受到其他权利的约束和限制,或者对其他权利造成损害。)3.土地产权的功能激励功能、土地资源的配置功能、土地产权的收入分配功能。4.现阶段土地产权状态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现阶段我国设冇上地所冇权、上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和上地他项权。(1)土地所有权我国现行的土地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

3、劳动集体群众所有制。在法律上表现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处分的权利。(3)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者根据法律、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处分的权利。(4)土地他项权冃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它项权利有土地抵押权、土地租赁权,土地相邻权等。二、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略)三、土地权属管理的内容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2.土地权属变更管理3.土地权属争议处

4、理第二节土地权属确认(就扫下)一、国有土地所有权的确权(20)土地所有权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国家所有。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权(1)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确定国家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原则;(15)企业以出比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金业破产后,经依法处理、确定给新的受让人;金业通过划拨方式収得的土地使用权,金业破产时,其土地使用权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三、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的确认(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5、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依据(1)农民集体所冇的土地由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农民的十•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2)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Z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Z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令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休经济纽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6、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Z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Z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缜)人民政府批准。第三节土地权属变更一、土地权属变更的类型所有权权属变更(国土、集土)使用权权属变更(国土、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土地租赁权属变革二、土地权属变更的限制第四节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一、土地权属争议的概念、特点和类型1.十•地权属争议的概念土地权属争议,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指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从而产生的土地权属矛盾。2.土地权属争议的特点(1)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2)属

7、民事纠纷(3)双方均无充足证据3・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二、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1、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而市土地管理机关作为第三人主持,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就土地权属问题达成双方一致意见的活动。2、行政处理即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理是指人民政府(通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裁决与土地管理有关的具有民事纠纷特征的,即土地权属纠纷的活动。三、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管辖是指各级土地行政主管理部门及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1、管辖的种类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第4号令发布的《土地权属争议

8、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管辖可区分为级别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管辖权的划分属于行政内部程序。2、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四、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程序第三章地籍管理笫一节地籍与地籍管理一、地籍的含义地籍,地是土地,籍是登记基木状况及隶属关系的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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