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办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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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办考评细则第一、总则 为深化项目管理,贯彻实施“每建必优、精细管理”的管理要求,加强对项目管理部各职工的工作绩效考核,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的目的,特制订本细则。第二、考评制度(1)汇报材料如有参建单位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资料(包括周汇报材料、PPT等)及上报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且有谎报、瞒报行为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罚款5000元并在会议上做检讨,对上报资料内容给项目管理部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个人及单位的责任,并要求参建单位当日将直接责任人清退出场。如项目管理部职工不

2、按规定时间上报资料(包括周汇报材料、PPT等)及上报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且有谎报、瞒报,将对其进行处罚,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第三次待岗察看一周,视个人表现决定是否适合本岗位要求,对不符合要求者建议综合部另行安排工作。(2)档案检查项目管理部资料员对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时如发现资料表格填写不规范、资料不齐全、资料管理混乱、没有上岗证书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并要求参建单位将直接责任人清退出场。第三、请假规定(1)各参建单位请假①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者,须经项目管理部合同段负责人同

3、意后方可休假。②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下者,须报项目管理部办公室,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③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者,须报公司综合部,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④未经同意擅自离岗者第一次罚款500元并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1000元并通报批评。(2)项目管理部职工请假制度项目管理部职工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下者须征求科室负责人或合同段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三天以上者须征求科室负责人或合同段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如未经同意擅自离岗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

4、0元并通报批评。第四、工作例会制度(1)参加人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2)开会时间:每周召开例会一次,其他专题会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临时通知。(3)会议主持:总工办主管领导主持或委派其他人员。(4)开会流程:首先由主持人介绍会议内容,再由各参加单位发言,最后由会议主持进行总结性发言。(5)会议要求:①各参建单位参会人员按时到会;②各参建单位必须在每周星期六上午10点前上报书面和电子版汇报材料;③总工办主管领导针对会议上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并安排部署;④各参建单位主管领导会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有详实的会议

5、记录;⑤会议提出的决定事项,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跟踪、检查、督促,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⑥办公室应根据会议记录,在会后1内整理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有关单位及人员。(6)会议纪律①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手机必须调至震动或关机状态,如未按要求,每次罚款100元。②对未参加项目管理部或公司组织的会议,且未向相关领导请假的参会人员处罚如下:a.各参建单位: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并在会议上做检讨;b.项目管理部人员: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并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通报批评并在会议上做检讨。③对未能准时参加会议的

6、人员,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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