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

ID:44357316

大小:29.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21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_第1页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_第2页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_第3页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_第4页
资源描述: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院教学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提高本院实训基地在行业前沿领先水平,为学生(含培训中学员)实训和本院教学、教研、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撐,依据《屮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训基地是指由我院所属或者依据本办法确定的行业前沿水平的生产、经营、科研等单位或者组织,能承担对本院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培训的实践教学单位或者组织。第三条本院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按照依托行业、联合建设、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的原则进行,努力提高办学

2、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我院的实训基地分院内实训基地和院外实训基地。院内实训基地指由我院自主建设或由有关单位(个人)在学院投资建设的专为我院学生实习、实训的基地;院外实训基地指我院依托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教学的固定基地,院外实训基地应当是行业中技术、管理等处于前沿的单位和组织。第四条本院鼓励、引导国内外行业前沿的单位或者组织投资建设、经营本院的实训基地。由本院兴办的产业实体确认为实训基地的,应当接受本院产业发展处按学院有关规定和《公司法》法律规定进行考核。第五条实训基地建设应当纳入各系、部、校区、中心教学评估体系和发展计划。第六条本院教

3、务处归口管理本院实训基地工作,产业发展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等有关处室和各系、部、校区、屮心以及其他与实训基地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协助主管处室做好院内实训基地相关工作。教务处应当会同各系、部、校区、屮心做好实训基地评估、确定、编号、抽查、督促、撤消等相关工作。教务处对本院的实训基地实行宏观管理,协调、处理、裁定系、部、校区、屮心Z间与实训基地有关的业务争议。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系、部、校区、屮心具体管理,接受教务处业务指导。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实训基地应承担我院专业实践教学任务,具有以下基本功能:1、提供知识向能力转

4、化的场所,拓宽与丰富学生专业知识而;2、创造职业岗位的实践环境,让学生自己动手进行设计和操作,熟悉并掌握本行业的主要仪器设备和基本工具,以及生产工艺、基本技能、专业技术等;3、接触与学习高新技术,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4、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5、院内实训基地要逐步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逐步发展为培养中高级、技师等技能教育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第八条各系、部、校区、中心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实训基地建设。主要任务有:1、根据本院培养目标的耍求,组织

5、编写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实训教材;2、根据教学计划的耍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4、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5、要有计划轮流安排专业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实训基地接受培训。第九条院内实训基地应创造条件,开展中、高级工和技师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允,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在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保证教学实训任务的前提下,应当

6、面向市场,参加社会实际经济活动,确保同行业领先能力,并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第十条院内实训基地应当不断充实与改进承担的培训实训内容,改革培训指导方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以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第十一条实训基地承担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如合作单位不能落实,则由系、部派专人对学生安全管理负责;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督促学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实训前,系、部、校区应当与实训基地与学生之间签订实训

7、安全协议。第十二条院外实训基地接纳本院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或按与本院签订的具体协议与本院相关系部结算费用。第三章规划建设第十三条本院对实训基地的条件、程序以及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具体条件、程序以及数量由教务处根据本院教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研究提出,并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公布。第十四条各系、部、校区、屮心应当根据本院公布的实训基地条件、程序以及数量,择优选定院外实训基地及筹建校内实训基地。各系、部、校区、中心拟定的实训基地汁划应当及时书面上报学院审定。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校区、中心的申请,提出意见报请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呈院长批准或者由院长决定

8、提请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学院批准的实训基础由教务处统一编号并印制统一样式的牌证。第十五条各系、部、校区、中心应当在每年具体安排学生前,与院外实训单位签订相关协议,进一步明确有关学生实训安全和食宿场所、补贴以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