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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2
《公路路政管理学王进思主编第十四章节路政行政处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14(161~179)P19yl主编第十四章路政行政处罚第十四章路政行政处罚【学习目的】第一节概述第二节路政处罚的原则第三节路政处罚程序第四节路政处罚的执行第五节路政案件证据【本章小结】【案例分析】第十四章路政行政处罚1.2003年月10月20日,吴某驾驶运煤车通过108国道某省某地区设立的一个交通检查站时,身着路政制服的关某拦递上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交20元再走。”吴某接过处罚书,见上面的全部内容为: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决定书盖有县公路管理段路政科印章。吴问:“为何要罚我?”关答:“你超载
2、。”吴问:“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关说:“叫你交就交,罗嗦什么。”吴问:“不说清楚怎么交?”关某于是又递上一张处罚决定书说:“就这态度,再交20元。”吴某怕再争辨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元。【思考题】【学习目的】第一节概述一、路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路政行政处罚又称路政处罚,是指路政管理机构对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制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1)路政处罚的主体是路政管理机构,一般是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地方性法规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2)路政处罚是对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路政管理相对人
3、进行的制裁,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3)路政处罚的前提是路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正当行使权利。二、路政处罚种类第一节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的路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拆除等。第二节路政处罚的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二)公正、公开原则(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保证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五)一事不再罚原则第三节路政处罚程序(1)行政处罚程序约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也是约束路政管理机构路政行政处罚的程
4、序性规定。(2)行政处罚程序只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有效。在路政管理活动中追缴公路路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这是一种民事责任,不属于路政行政处罚的范畴,行政处罚程序对其并无约束力。(3)行政处罚程序是法定的,不能增加或减少,顺序也不能颠倒。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不得违反行政处罚程序,否则所作的行政处罚无效。一、简易程序第三节路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原因、情节十分简单、明了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采用相对简要的手续和方式实施的行政处罚。(1
5、)简易程序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只有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下,才能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2)处罚效率高适用简易程序,减少了行政机关的工作压力,提高了行政效率。(3)行政争议小简易程序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较轻的行政违法行为,所以一般不会发生行政争议,违法人员能够自觉服从处罚决定。第三节路政处罚程序(1)有确凿的违法事实。这是指被处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必须清楚,证据材料确凿、充分。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二是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应当充分。(2)作出行政处罚
6、决定,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规定。它包含两个意思:一是在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还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予处罚的行为;二是指适用简易程序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罚款限额。没有法定依据的处罚是无效的。(3)行政处罚的种类必须是警告或者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可以当场作出。(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第三节路政处罚程序(2)说明理由,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执法人员在实施当场处罚时,必须向当事人
7、说明处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听取被处罚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依据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如果当事人对所指控的事实根据有异议的,执法人员应该进一步补证或请证人当场作证。如果当事人对所适用的法律依据有异议的,执法人员应当为其提供有关法律文件,并为其作出解答。(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4)当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当事人签名后,执法人员应当场交给当事人一份,并应告知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给予罚款处罚的,按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还应当向当事人出
8、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第三节路政处罚程序(5)告知申请复议权及行政诉讼权。在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应告知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6)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行政处罚在适用简易程序结束后,具体办案人员应当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向所属行政机关负责人汇报并备案。路政管理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路政管理机构。(1)当事人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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