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异物检查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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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见异物检查法药品检验所可见异物检查法一.概述二.方法三.现状四.问题一.概述1.Chp.2005新增附录国食药监注[2005]373号附件:“可见异物检查法补充规定”2.与不溶性微粒检查相衔接的一个项目3.可见异物的定义:可见异物是指存在于注射剂、滴眼剂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µm。4.类型:外源性物质:纤毛、金属屑、玻璃屑等内源性物质:原料相关的不溶物、药物放置后析出的沉淀物等5.增订可见异物检查法的意义(1)临床需要(2)生产环境、过程及处方的间接控制(3)药典发

2、展的需要6.“可见异物检查法”相比“澄明度检查法”(1)取样量少了(2)标准提高了二.方法1.可见异物的检查方法包括:(1)灯检法:经典方法(2)光散射法:灯检法不适用的品种选用本法(3)显微镜法-破坏性检查,可作为企业对异物进行定性、查因的手段2.方法简介(1)灯检法:装置:光照度可调节,有黑白背景人员:视力测验4.9或以上﹝矫正后应5.0或以上﹞;无色盲检测:旋转和翻转药液使可见异物悬浮后用目检视(2)光散射法仪器:可见异物测定仪检测过程:校准(用40μm、60μm标准粒子)→计算检测限度值(相当于50μm粒

3、子的象素)→上样品瓶→调整视窗→设置旋瓶时间、静置时间、测定限值等→样品测定→给出有无粒子的结果检测原理:以激光为光源,当入射光照射溶液时,溶液中存在的不溶性物质使入射光发生散射,散射的能量与不溶性物质的大小有关。仪器通过对激光散射能量进行测量并与规定的阈值比较,确定溶液中是否存在体积达到或超过规定的固体物质。3.方法比较(1)灯检法简便、实用、成本低,适合多数品种。但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对粒子捕捉、辨别、判定的尺度不一。(2)光散射法较为客观,但目前存在成本高、适用品种少、参数设置不当影响检测结果等缺点。4.供

4、试品溶液的制备(1)溶液型样品:直接测定(2)无菌原料、注射用无菌粉末: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5份(5支/瓶),用适宜的溶剂及适当的方法使药粉全部溶解后检查。*适宜的溶剂:a.应无可见异物。b.对水溶性药物,一般使用不溶性微粒检查用水。c.溶剂量应确保药物溶解完全(但一般不超过制剂容器体积)并便于观察*适当的方法a.溶解方法应与其制剂使用说明书中注明的临床使用前处理的方式相同。如除振摇外还需辅助其他条件,则应在各品种正文项下进行规定。5.对光照度的要求:(1)无色供试品溶液:1000~1500lx;(2)透明塑料

5、容器包装或有色供试品溶液:2000~3000lx;(3)混悬型供试品仅检查色块、纤毛等明显可见异物,光照度为4000lx。6.判断标准:(1)不得检出:烟雾状微粒柱,金属屑、玻璃屑、长度或最大粒径超过2㎜的纤维和块状物等明显外来污染的可见异物。(2)可以复查:检出2㎜以下的短纤维及点、块等。7.复查标准:(1)溶液型静脉用注射剂:20支中有1支检出,另取20支复查,不得检出(2)溶液型非静脉用注射剂:20支中如检出,另取20支复查,初复试40支中检出不得超过2支(3)溶液型滴眼液:20支中如有检出,另取20支复试

6、,初、复试的供试品中,检出不得超过3支。(4)混悬型注射液和滴眼液:不检查其它可异物(5)注射用无菌粉末:5支中检出1支不符合规定,另取10支复试,应符合规定化学药每支(瓶)中≤4个生化、抗生素和中药规格≥2g每支(瓶)中≤10个规格<2g每支(瓶)中≤8个(6)无菌原料药:5份中如有1份不符合规定,另取10份同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化学药每份中≤2个生化、抗生素和中药每份中≤5个(7)补充说明:a.既可静脉用也可非静脉用的品种应执行静脉用制剂的标准b.冻干粉针属于注射用无菌粉末c.大输液属于溶液型静脉用注射液三

7、.现状1.我所近3年来的可见异物出告情况国内3994批样品:77批不合格(1.9%)进口5658批样品:5批不合格(0.08%)2.参加2010年版药典可见异物课题协作组的检验情况(1)到目前为至,11个药检所共检测:生化药:78批(18批不合格,23.1%)化学药:116批(31批不合格,26.7%)抗生素:79批(19批不合格,24.1%)中药:14批(6批不合格,42.8%)(2)不合格原因:玻璃纤毛金属白块点生化药(18批)131103化学药(31批)950107抗生素(19批)97021中药(6批)04

8、002四.问题1.如何界定“明显外来可见异物”?纤毛和块状物可能只是主药或辅料的结晶?2.如何理解“液体色泽较深”?3.当供试品容器不适于检测时,需转移至“专用玻璃容器”中,但对容器未作明确规定4.小于50μm目视可见的粒子(与标准粒子比较)是否计数?目视检查法是否应有下限,下限多少适宜,能否利用参比物质?5.参比物质与标准粒子的区别6.光强度规定的合理性:光强度规定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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