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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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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4課 憲法與人權 51憲法與人權第課憲政主義的內涵確保人民基本權利限制與監督政府權力穩定國家體制維護社會秩序人民主權權力分立法治原則違憲審查制度認識憲法憲法的功能人權的理念與內涵人權的重要性保障人性尊嚴促進相互尊重人權的內涵自由權平等權參政權社會權憲法與人權人權的保障與界限自由權的保障與界限比例原則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衡量性原則法律保留原則自由權保障的基本原則平等與差別待遇平等的理念婦女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弱勢群體與差別待遇第4課 憲法與人權 51認識憲法憲政主義的內涵(一)憲法(constitution):1.源自拉丁文,
2、原意為組織或結構。2.凡是規定 國家組織 及 人民 權利義務之根本重要事項,且具最高位階的國家根本大法即稱之。3.如要符合自由民主精神,還必須具備憲政主義特色。(二)憲政主義:1.意義──以 憲法 具體規範政府的組成與權力的行使,建構一個有限政府,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2.人民主權──(1)憲政主義的基本精神在於以民為主,主張國家主權應該歸屬於 國民全體 。(2)在國家體制上,有防止政府濫權的制度設計。3.權力分立──(1)一般民主憲政國家均將政府權力分為──制定法律的 立法權 ,依法行政的 行政權 ,及依據法律解決紛爭的
3、 司法權 等。(2)將此三種權力分屬不同機構,「以權力約束權力」,有效防止濫權。4.法治原則──政府權力的行使應依循法律規範,遵守 法治 原則。5.違憲審查制度──當政府的作為有逾越憲法規範的疑義時,必須透過釋憲或 違憲審查 制度加以解決,以確保政府權力的運作符合憲法之要求。憲法的功能(一) 確保人民基本權利: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透過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的內涵得以確立,避免受公權力的不法侵犯。(二)限制與監督政府權力:透過 權力分立 的設計,使政府各部門間能相互監督、制衡,並經由違憲審查機制,確定政府權力受到憲法的約束。
4、(三) 穩定國家體制: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多將國家基本體制規定於憲法中,以促進國家體制的穩定性。(四) 維護社會秩序:不同法律發生衝突時,可依據憲法做為解決衝突的標準,有助於社會秩序的維護。第4課 憲法與人權 51人權的理念與內涵人權的重要性(一)保障人性尊嚴:憲法中對於人權的各項規定,主要在於保障個人得以發揮其自主性,以表現出個人的獨特性。如 人身自由 權、言論自由權。(二)促進相互尊重:擁有人性尊嚴之後,人們才能進一步尊重他人。人權的內涵(一)自由權:1.自由是指依照 個人意志 而決定其行為。2.自由權意指在 憲法 保障下
5、,人民有一定行為之自由,而不受國家公權力侵害之權利。3.自由權主要包括 人身自由 (一切自由權利的基礎)、居住遷徙自由、言論自由、講學自由、著作與出版自由、 祕密通訊 自由、信仰自由、 集會結社 自由等。(二)平等權:1.不平等有兩種,一是 自然 的不平等,二是 人為 的不平等。2.去除人為的不平等,保障弱勢者,使每個人在相同的情形下,具備相同的 法律 地位,是平等權的實踐。3.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 種族 、 階級 、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三)參政權:1.參政權是落實 人民主權 的最重要權利。2.參政權包括選
6、舉、罷免、創制、複決和 應考試 服公職等權利。3.公民投票是指人民對 憲法 、一般法案或政府決策,主動提案表示意見,即 創制 權;投票決定表達是否同意的權利,即 複決 權,亦即公民投票涵蓋創制與複決兩種意義。(四)社會權:1.社會權是指由政府採取積極作為,使人民能享有符合人性尊嚴的最基本生活條件,進而追求人生幸福之相關權利的總稱。2.社會權包括 生存 權、 勞動 權、 文化教育 權、社會保障權,以及 婚姻家庭保障 權等。3.社會權的興起,導因於 工業革命 以後形成的貧富差距。4.在人權發展上,第一代人權是為了 免於被國家侵
7、害的自由權 第4課 憲法與人權 51,是一種「消極人權」;第二代人權是請求國家積極救助弱勢團體,追求 社會平等 ,是一種「積極人權」;第三代人權是建立在 集體連帶關係 的基礎上,是一種「連帶的權利」。5.我國憲法帶有「社會權」色彩的,包括第十五條規定的 生存權 、 工作權 ,第十六條規定之一般訴訟權,和第二十一條規定之受教權外,尚有第十三章基本國策(國民經濟、社會安全與教育文化第三節)的諸多規定。自由權的保障與界限人權的保障與界限(一)憲法的內容基本上是關於各項人民權利的實質內涵或其保障原則。(二)國家必須以 公權力 對人
8、權加以適當地限制,形成人權界限,才能使每個人得以在不受他人妨礙的情況下,實現自身的權利。(三)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 或增進 公共利益 所必要者外,國家不得以法律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自由權保障的基本原則(一) 法律保留 原則:1.指政府對人民基本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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