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办法昆明市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

法律知识办法昆明市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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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昆明市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1987年11月23日 昆政复〔1987〕12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妥关善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国营企业行政(以下简称企业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

2、用于企业行政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发生的争议;  (三)关于劳动报酬的争议事项;  (四)关于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的争议事项;  (五)关于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和关于女职工的劳动争议事项;  (六)关于职工在职技术培训的争议事项;  (七)关于职工生育、探亲、患病、伤残、退休、退职、死亡等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的争议事项;  (八)关于奖励和惩处的争议事项;  (九)其他劳动争议事项。  第三条 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处理劳动争议,必须以事

3、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人数在十人以上,并且具有共同理由和要求的,为集体劳动争议。  集体劳动争议的职工当事人在处理争议问题时,可推举一至三名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参加集体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的职工代表,应有当事人职工共同签署的全权委托书。  第五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统称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

4、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章 调解和仲裁机构  第六条 企业应设立调解委员会。  有分厂(分公司、分店)的企业,应在总厂(总公司、商店)设立一级调解委员会;在分厂(分公司、分店)设立二级调解委员会。当事人双方经一级或者二级调解委员会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三方面代表三至七人兼职组成:  (一)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  (二)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  (三)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

5、会提出并与厂长协商确定。  第八条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成员中选举产生。  调解委员会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工作。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  第九条 市设立市、县(区)两级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实行一次裁决制度。  仲裁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经企业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  市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范围的劳动争议:  (一)负责受理驻昆的中央、省属企业、市直属企业和驻昆部队所属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直接受理因履行劳动合同和开除、除名、辞退的劳动争议;  (三

6、)经企业调解无效的劳动争议;  (四)跨县、区发生的劳动争议。  县、区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属和县、区属国营企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第十条 促裁委员会由下三方面的代表兼职组成:  (一)同级劳动行政机关的代表;  (二)同级总工会的代表;  (三)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中三方代表的人数相等,且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  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行政机关内,并确定专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有关劳动争议的

7、日常工作。  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办公室内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  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成员和仲裁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第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委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的回

8、避,由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不合理的回避请求可予驳回。  第三章 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  第十四条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由当事人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应予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邮进行调解,如经二级调解委员调解不成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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