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职工信息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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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正职工信息办事指南办理对象省直参保单位办理条件职工参保信息中的参保时间、前个人账户、民族等缴费类参保信息有误或发生了变化,参保单位或失业人员可向省社保局申请更正。所需材料(一)《参保人信息变更/历史信息重核申报表》(一人一表)。(二)修改参保时间的,应提供缴费明细;修改民族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补建或修改缴费明细资料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当时投保的证明材料:如原固定工提供在职职工名册和固定工统筹的单位代码;省属单位合同工提供经广州市社保中心确认93年前缴费历史的劳动手册和复印件;临时工提供保险手册或临工卡(无临工卡或手册,提

2、供临时工参保的单位代码或在原单位工作的档案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窗口办理流程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属当场办理的业务即时办理,不属当场办理的业务出具《受理回执》,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网上办理流程(一)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更正职工信息,记录申办回执。(二)省社保局根据单位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将及时对申办业务进行预受理。对于预受理通过的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进行办理。(三)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

3、件的,属当场办理的业务即时办理,不属当场办理的业务出具《受理回执》,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办理时限说明承诺期限:正式受理提交材料后25天办事窗口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3:30-17:00(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68号联系电话:政策咨询电话:12333;业务查询电话:020-38818688交通指引:地铁一号线、三号线“广州东站”F出口;公交车“广州火车东站”。收费标准无常见问题解答办理依

4、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备注需更正社保管理机关代码、纳税人编码、缴费人名称、个人社保号、身份证类别、身份证号、姓名、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人员状态、户口性质、变动类型、户口所在地的,请向地税部门申请更正。参保人信息变更/历史信息重核申报表申报单位(申报人):单位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类型:□1.历史信息变更□2.历史信息重核□3.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变更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信息项目变更/重核前申请变更/重核为参保人签名年月日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广东省社会

5、保险基金管理局制填表说明:1、本表由申报人用墨水笔规范填写,须字迹工整,不得涂改;2、申请类型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变更”时,无须填写主管部门意见。3、重核申报项目可能引起其他历史信息项目的变化,将根据档案记载一并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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