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锅炉规程

印度锅炉规程

ID:38416156

大小:5.47 MB

页数:223页

时间:2019-06-12

印度锅炉规程_第1页
印度锅炉规程_第2页
印度锅炉规程_第3页
印度锅炉规程_第4页
印度锅炉规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印度锅炉规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印度锅炉规程S.R.O600(新德里,1950年9月15日)---参照印度锅炉法规1923(1923版)28章动力部分及印度政府于1936年10月27日签署的第A470号通知,中央锅炉局编制了下面的规程,并按上述法规的第31节第(1)小节的要求予以出版。规程前言第一章1简称、适用范围及第一次印刷该规程称为1950年版印度锅炉规程。该规程适用于印度国除Jammu和Kashmir州外的区域注。注:上述规程第(2)条所说的“除B类州”、“除Jammu和Kashmir州”内容将被代替。本规程适应于所有锅炉,包括自然循环、强制循环、没有固定蒸汽和

2、水管道的强制循环锅炉。该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注。注:1950年9月15日,见GazetteofIndiaExtraordinary,第Ⅱ部分第3章,注有1950年9月15日pp.607-825。本书全部图样或图表未按比例。2名词术语---除另有要求,均应按本规程法规(Act)---指印度锅炉法规,1923。事故(Accident)---指锅炉或蒸汽管发生爆炸,或锅炉或蒸汽管计算减弱了强度,以致出现容易发生爆炸的危险。锅炉(Boiler)---指受压产生蒸汽的、容积超过22.75升(5加伦)的密闭容器。包括安装件或其它与该容器相连、在蒸汽

3、关闭后仍全部或部分受压的附件。(cc)计算压力---对锅炉,指考虑了压力降和水压差等恶劣条件后部件所取定的设计压力。首席检查员(ChiefInspector)和检查员(Inspector)---指按印度锅炉法规依次任命的首席检查员和检查员。(dd)主管机关(CompetentAuthority)---指由中央锅炉局根据规程4A到4H的规定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向符合规程4(b)(ii)和605的要求的焊工颁发合格证。(ddd)设计压力---对自然循环锅炉或辅助循环锅炉,指锅炉蒸汽锅筒中最大的允许工作压力;(ii)对直流强制循环锅炉,指末级

4、过热器出口处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省煤器(Economiser)---给水管全部或部分暴露在烟气中,以便实现废热回收的部件。(ee)评定委员会(EvaluationCommittee)---由中央政府组成的委员会,组成人员:223技术顾问(锅炉)----主席机组所在地州的首席检查员(锅炉)---成员该片区锅炉或辅助设备制造厂的代表---成员给水管(feed-pipe)---指直接对锅炉输水的全部或部分受压管道或连接件。每个泛指的蒸汽管、也可认为包括及相应的给水管。检查局(InspectingAuthority)---指由中央锅炉局根据规程

5、4A到4H的规定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颁发格式Ⅱ、ⅡA或ⅡB的合格证。检查官员(InspectingOfficer)---(i)由各州检查局任命、负责该州材料制造和锅炉建造检查的人员;(ii)代表检查局到州外负责材料制造和锅炉建造检查的人员;(iii)负责---审批锅炉或零部件图样所必须的细小更改,首套锅炉或零部件图除外;制造的中间检查,包括返修检查;签署并颁发相应格式的合格证,首台锅炉或零部件除外。每个检查官员均代表检查局进行检查。(hh)联络分委员会(LiaisonSub-Committee)---指根据中央锅炉局规章的3(i)(e)

6、条的要求,由中央锅炉局组成的委员会。业主(Owner)---包括代表业主使用锅炉的人,以及通过租借而获得锅炉使用权的人。规定(Prescribed)---指规程或规章根据法规所做出的规定。蒸汽管道(Steam-pipe)---指蒸汽从锅炉流向发动机或其它用户或两者所流经的管道,且应符合下述条件:(i)蒸汽流经该管道的压力超过大气压3.5kg/cm2,或(ii)该管道内径超过254mm,包括蒸汽管道的连接件。州(StateorStates)---指该规程所适用的州;结构的更改、添加或修补(Structuralalteration,addi

7、tionorrenewal)---不包括用强度和效率较高的零件或附件替换强度和效率低的零件或附件的情况。技术顾问(锅炉)(TechnicalAdviser(Boilers))---指印度政府工业部(工业发展部)的技术顾问。一般要求,标准及特殊条件下的使用3一般要求、标准及特殊条件下的使用---法规的第7节中(4)小节下的锅炉不应注册,且不应颁发该节中第(5)小节下的锅炉的合格证,除非该锅炉符合该规程后面章节所规定的材料、设计及结构的标准条件。尽管分规程(1)中已有规定,首席检查员仍可按规程7和8的规定注册锅炉,并根据下述情况下令颁发许可

8、使用的合格证。(i)锅炉、蒸汽管、省煤器或过热器制造中所用材料与印度锅炉规程的规定不一致,但在其它国家许可使用(在锅炉和蒸汽管道制造中,规程未明确禁止采用该材料,且制造方法及热处理符合标准或规范的规定)。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