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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9/1012012年企业汇算清缴——实操规程2021/9/102什么是规程规程,简单说就是“规则+流程”。所谓流程即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前后相继的行动组合,也即多个活动组成的工作程序。规则则是工作的要求、规定、标准和制度等。因此规程可以定义为:将工作程序贯穿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定。2021/9/103讲课提纲一.2012年汇算清缴规程管理二.2012年汇算清缴主要政策关键点提示三.收入类调整项目的填报规程四.扣除类调整项目的填报规程五.资产类调整项目的填报规程六.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
2、规程七.税收优惠明细表填报规程八.长期股权投资损益明细表填报规程2021/9/104一.2012年汇算清缴规程管理居民企业纳税人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关联方业务往来核定征收企业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的衔接2021/9/105(一)居民企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
3、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2021/9/106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另外,企业筹建期间不进行汇缴。国税发[2009]79号2021/9/107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
4、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21/9/108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
5、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
6、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2021/9/109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及《收入明细表》;(苏地税函[2009]284号)(二)财务报表;(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须知》: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7、。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按照规定做好审批、备案和自行申报工作。对备案和审批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应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审批和备案的,一律不得自行减免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原则上应于3月底前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享受自行申报类优惠的企业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按要求一并申报相关资料。2021/9/1010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及其附表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三)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四)纳税人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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