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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6
《台市私稻江高级护家事职业学校防制校园霸执计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臺北市私立稻江高級護理家事職業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壹、依據:一、教育部95年4月28日台軍字第0950057598號令「教育部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辦理。二、教育部100年1月10日臺軍(二)字第1000002200號函頒「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辦理。三、教育局100年1月19日教軍字第10033348900號函「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辦理。貳、目的: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對兩造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重影響,為防制校園霸凌事件,建立有效之預防機制及精進處理相關問題,特訂定本執行計畫。參、實施對象
2、:本校全體教職同仁及學生。肆、執行策略(三級預防):一、一級預防(教育與宣導):利用班會時間排定學生法治、品德、人權、生命及性別平等教育等相關議題讓學生實施討論;另每學期第1週「友善校園週」選擇有關「反霸凌、反毒及反幫派」影片實施播放,並要求學生書寫心得,以培養學生尊重他人與友愛待人之良好處世態度,另透過完善宣導教材、辦理學校相關人員研習活動,分層強化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對於霸凌行為之認知與辨識處理能力。二、二級預防(發現處置):成立校內「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名冊如附件1),並與臺北市中山分局完成「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之簽訂(附件2),強化警政支援網絡;並於每
3、年4月及10月各辦理乙次記名及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範例如附件3、4),對反映個案詳查輔導;如遭遇糾紛事件,除應迅即判斷屬偶發或霸凌事件,依據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處理作業流程圖如附件5),並循「發現」、「處理」、「追蹤」三階段進行相關處置及輔導作為。三、三級預防(輔導介入):啟動輔導機制,積極介入霸凌、受凌及旁觀學生輔導,必要時結合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務求長期追蹤觀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若霸凌行為已有傷害結果產生,如屬情節嚴重個案,應立即通報警政及社政單位協處及提供法律諮詢,以維護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權益,必要時將個案轉介至專業諮商輔導矯治。1伍、執
4、行要項:一、教育宣導:(一)利用班會時間排定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等相關議題實施討論,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1.將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融入社會及綜合領域課程,並適時於相關課程結合重大事件實施機會教育。2.辦理教師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增強教師知能。(二)推動每學期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並規劃辦理以反霸凌、反毒及反黑為主軸的相關系列活動;並遵照教育部指示於2月14日開學日上午8時8分實施「0808零霸凌吧」等宣導活動。(三)每學期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研習)或
5、教師進修時間,實施防制校園霸凌專題報告,強化教育人員防制校園霸凌知能與辨識能力。(四)成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其成員含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家長、社工人員及少年隊等,共同負責防制校園霸凌諸般工作之推動與執行。(五)成立「維護校園安全家長工作坊」,辦理志工招募研習,並協助學校預防校園霸凌及強化校園安全點巡查。(六)透過家會、學校日等時機加強學生家長對校園霸凌防治與權利義務之認知。(七)透過社區力量與愛心商店,共同協防不法情事,維護學生校外安全與防範不法情事。(八)配合教育局辦理之各項研習、評鑑、優良選拔及學生才藝競賽。二、發現處置:(一)設
6、置投訴信箱並建構反校園霸凌網頁,提供學生及家長投訴,宣導相關訊息及法令,遇有投訴責由學務處、輔導室負責處置及輔導。(二)每年4月、10月各辦理乙次記名及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發現個案立即列冊追縱輔導;並依規定將施測統計資料(彙整表如附件6)於5月、11月第1週陳送教育局備查,並追蹤問卷反映個案,填具個案輔導紀錄表(如附件7),詳予輔導並紀錄備查。(三)學校發現疑似「霸凌」行為時,立即列冊查明,並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校安系統,如發現符合霸凌通報件,確認為霸凌個案者,即啟動輔導機制。(四)學校學輔人員(含教官)、教師,遇霸凌個案時,應主動聯繫學生家長協處。三、輔導
7、介入:2(一)利用時機宣導各縣市法律諮詢服務專線(如附件8),提供老師必要防制霸凌輔導諮詢服務。(二)學生發生疑似霸凌個案,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確認,符合霸凌要件,除依校安通報系統通報外,並即成立輔導小組,成員得包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教師、家長或視個案需要請社工人員及少年隊等加強輔導,輔導小組應就霸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計畫,明列輔導內容、分工、期程等,並將紀錄留校備查。(三)若霸凌行為屬情節嚴重之個案,應立即通報警政及社政單位協處,或得向司法機關請求協助。(四)經學校輔導評估後,對於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得於徵求家長同意轉介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
8、構實施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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