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974403
大小:25.2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4-29
《探析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问题及完善.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探析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问题及完善姓名:朱燕平学号:1103040036班级:11级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摘要: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分析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若干缺失与不足,总结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特征,规划如何解决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关键词:选举、制度、问题正文:一、选举的概念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个体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选举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选举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和。狭义的
2、选举制度是指由选举法所规定的选举制度,在我国指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所规定的选举制度。二、选举的特征及认识我国选举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征:第一,没有激烈的政党纷争。在世界大多数民主国家和地区里,议会(尤其是议会下院)常是政党政治的舞台,议席的分配鲜明地反映了政党间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对议席的激烈争夺向是政党斗争的焦点之一,为了获得较多的议席,各政党都不得不开展大量的竞选活动。在我国虽然各政党既可单独,亦可联合提名候选人,但彼此之间似乎不存在任何竞争。 第二,选区
3、制。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选举皆采用选区制,如英国采用的是单名选区制,德国采用的是选区制与比例制相结合的混合选举制等。在我国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采用直接选举,设有选区。自治洲、设区的市以上的人大采用间接选举制,其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出。以全国人大为例,其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选出的代表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等组成。这里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质上就是以地域为标准来划分的选举区域,只不过在这样的选区里,人大代表是以间接的方式而非直接的方式产生罢了。 第三,多级间接选举制。三、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
4、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除此以外,公民不因诸如民族、种
5、族、性别、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等任何外在因素的差别,而使享有选举权的资格受到限制或剥夺。而且,根据198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这样,在我国年满18周岁的人员中,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将会更加减少,从而充分表明普遍选举权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真正得到了实现。 (二)选
6、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从理想的角度来说,选举权的平等性不仅应该包括上述所谓选民的机会平等,而且应该包括选民投票的结果平等。然而,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则着重于实质上的平等,而不单纯是形式上的规定。因此,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应绝对化。比如根据我
7、国选举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都以一定的人口数为基础,但城乡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却不相同,即每一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在农村,因而在工人数量远远小于农民数量的情况下,如果只注重形式上的平等,就会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民代表的比例过大,而使工人和其他阶层、职业没有足够的代表。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便不能得到应有的体现。因此,这种差别和事实上的不平等真实地反映了我国的现实,符合广
8、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因而是必要的、合理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差别的日益缩小,这种形式上不平等的选举制度将会被完全平等的选举制度所代替。此外,我国选举法还对少数民族与汉族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规定了不同的人口比例。这也是为了保证我国各个少数民族在政治生活中的平等权利,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真正成为我国各个民族平等、友好、团结的大家庭。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