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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卫生部第75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时掌握各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内容(一)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包括各级各类医疗
2、卫生服务单位成立并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工作机构;配置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落实经费等情况。(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包括各单位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设置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和设施;设立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及采取的便民措施等情况。(三)-12-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等制度情况。(四)信息公
3、开情况。包括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二、自查要求(一)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按照《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8〕25号)、《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4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0〕15号)、《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
4、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医〔2010〕3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二)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各地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2011年1月6日前以县(市、区)和开发区为单位汇总(包括自查报告和相关报表的书面稿、电子稿)后报送市卫生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市级医院(含民营医院)、市直属卫生单位将自查报告和相关报表分别报送局医政处和局办公室(信息中心)。三、组织领导本次公开自查活动,明确由市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局医政处和
5、局信息中心分别负责相应报表收集汇总,各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12-也要明确科室负责制度,落实到人,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市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人:吴林烽,电话:88996927;胡亦袍,电话:88996827,电子邮箱:powerh@163.com。市局医政处联系人:钱正可,电话:88995990。各单位在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创新性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可单独形成材料,同时报送。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将对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督查。附件:⒈温州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自查情况县级汇总表2.温州市
6、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自查情况市级填报表3、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温州市卫生局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2-附件1温州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自查情况县级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县)卫生局县市区名称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的件数其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件数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件数已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已落实场所、设备、经费的机构数(个)已编制指南和目录的机构数(个)已开设专题网站的机构数(个)已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的机构数(个)已制订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7、制度的机构数已制订保密审查制度的机构数(个)提供信息的件数合计填报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填报时间:年月日-12-附件2温州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自查情况县级填报表填报单位(盖章):组织建设情况是否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否落实场所、设备、经费平台建设情况是否编制指南和目录是否设置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是否设立公共查阅室(请注明公共查阅室的具体名称)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订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是否制订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条)依申请公开受理的件数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件数复议、诉讼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
8、复议的件数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件数填报人:电话:审核人:填报时间:年月日-12-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卫生部第75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依法执业,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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