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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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代号:10532学密号:B08191015级:湖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论法律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贯彻OnDistributionofBurdenofProofconcerningJuristicActImplementsthePincipleofPrivateAutonomybyHUDonghaiB.L.(ZhongnanUniversityofEconomicsandLaw)2005M.L.(ZhongnanUniversityofEconomicsandLaw)2008Adissertationsubmitt

2、edinpartialsatisfactionoftheRequirementsforthedegreeofDoctorofsciencelnCivilandCommercialLawGraduateSchoolOfHunanUniversitySupervisorProfessorXUDiyuDecember,2012湖南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

3、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己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刮离砌日期.州年占月弓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湖南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本学位论文属于1、保密口,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2、不保密口。(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4”)作者签名:导师签名:刮说翰

4、薄蝴I\J日期:2口,;年占月弓日日期:勿,;年莎月;日论法律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贯彻摘要在“普遍的实践性论辩”或“法律论辩”中,证明责任仅构成一项程序性的论辩规则。虽然现代证明责任理论均承认证明责任的实体法性质,但仍未阐明证明责任分配的价值基础的问题。所以,从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探讨法律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贯彻,具有转变研究进路的意义。与作为“规范自治”的公法自治不同,私法自治以人格人为伦理基础,主要表现为一种“实践自治”。同时,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私法自治,在实在法中凝结成一种实质性的法律思想

5、,它必须通过“规定功能的法律行为概念”和“规定功能的证明责任概念”进行具体化,方能彰显其规范意义。通说一般认为,法律行为是贯彻私法自治原则的概念工具。这指的便是“规定功能的法律行为概念”。不过,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通过法律行为贯彻私法自治原则,应仅限于“事实确定”的情形,即仅限于系争法律行为之“事实确定”的场合。由于“真伪不明”时,法官不能确信系争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此时他不能进行传统的法律推理,这就导致实在法中关于法律行为的规范命令不能在个案中被具体化地实现,即真伪不明时不能仅通过法律行为来贯彻私法自治原则。实际上,真伪不明时

6、,法官必须借助证明责任概念才能完成法律推理。因此,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系争法律行为“真伪不明”时,必须通过法律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来贯彻私法自治原则。私法中的证明责任指的是客观证明责任,对于其分配的依据,通说采“形式性原则”,认为实在法规范的语言结构决定了具体的证明责任分配;新近学说则认为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依据在于“程序性原则”,如盖然性原则、危险领域原则等。然而,鉴于证明责任是实体法制度,我们就应从“实体性原则”的角度探讨证明责任分配的价值基础。通过对“规定功能的证明责任概念”的分析可知,证明责任并不具有自身特定的功能,其功

7、能附属于相关民法制度的功能。所以,证明责任的价值基础就是民法基本原则;法律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之功能,附属于法律行为的功能,即贯彻私法自治原则。私法自治原则两种不同贯彻方式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突出地体现为混淆证明责任判决与法律行为解释之间界限的问题。显然,证明责任判决的适用条件是,系争法律行为的事实“真伪不明”;而在系争法律行为“事实确定”时,法官负有解释法律行为的义务。为此,我们要防止实践中法官将应当进行法律行为解释的情形当成真伪不明的做法。Ⅱ博士学位论文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均属于权利产生规范;而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

8、要件,实则为“效力阻却要件”,它属于权利阻碍规范。根据法律行为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仅须证明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对方当事人则应证明法律行为的效力阻却要件。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之区分,之所以能够体现私法自治与国家管制的分野,乃是通过对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规定不同的证明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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