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法学教育教学研究创新计画-「理论与实务结合之财经法律pbl创新教学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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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年度法學教育教學研究創新計畫-「理論與實務結合之財經法律PBL創新教學模組」-『課程名稱:著作權法』第五週課堂記錄課程主題著作財產權:重製權、公開展示權授課時間民國98年10月13日15點40分至17點30分授課地點LM108授課老師張懿云老師受邀產官人士無記錄人教學助理蔡駿民課程內容一、課堂內容摘要(一)重製權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一及第二項,賦予著作人及表演人重製權,並於第三及四項將特定暫時性重製情形,排除在「重製權」之外。1.重製定義重製,是指不改變著作型態而再現其內容,即,未就原創作為任何改變而予以重製複製;若有加入新的創意,則屬於改作權的範圍。重製的定義規範於著作權法第三條

2、第一項第五款。例如:蔡依林的演唱會,觀眾用手機將演唱會的內容錄下,這構成部份重製。不同空間的轉換,係指二度空間轉換成三度空間或三度空間轉換成二度空間,例如:將公園裡的雕像拍照,這就是三度空間轉換成二度空間的重製。另例,將平面的卡通海綿寶寶製作成立體玩偶,就是二度空間轉換成三度空間。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中,依建築設計圖建造及依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此涉及空間轉換,依主管機關的解釋函,二度轉三度或三度轉二度空間都有可能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下所稱的重製,以解決法院對於此款究為「例示規定」或「明示其一,排除其他」的爭議。但是,並非所有平面變立體皆為重製,例如:在「實施」的時候,則非重製,建築

3、結構圖在說明水管、或建築結構說明,看著這個圖依圖施工,應屬於實施行為,非著作權法意義下所稱之重製。判斷是否重製,是以「實質近似」的標準加以審查。例如判斷語文著作是否有構成侵害重製權時,並不必要以文字逐字或逐句相同為限,主要是考察二著作人在思想觀念之表達時,其文字、句子、體系或內容安排等得表達形式是否構成實質近似。12.暫時性重製之規定此和電腦有關,電腦裡頭有一個隨機存取記憶體(RAM)。例如:你在網路上瀏覽的小說文字,就為被你的電腦紀錄在RAM裡頭,就會有一個一模一樣的重製。而RAM的特色是當你關機後就會不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就是暫時性重製的例外規定,專為網路合法中繼性傳輸,例

4、如:網路傳輸是用封包的方式傳輸,每個傳輸的動作都有暫時性重製,傳輸經過很多伺服器,每個都是暫時性重製,而且都是過渡性的。另一個類型是合法使用著作的暫時性重製。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是特別針對「網路合法中繼性傳輸之暫時性重製情形」,予以例示說明。而快速存取的例子,一種是PROXY代理主機,但是這種重製消失的時候,是主機硬碟不過或於一定時間後才消失。另一種是瀏覽器,在硬碟裡的Tmep檔的重製,和暫時性重製有所不同,在電腦關機後仍然會存在。(二)公開展示權1.公開展示定義著作權法第二十七條賦予「未發行」之「美術著作」與「攝影著作」之著作人,享有「公開展示權」。2.權利內容討論本條,同時要

5、注意的是,著作權法第五十七條有規定,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之所有人或經其同意之人,得公開展示該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此規定是為平衡著作人利益、著作物所有人以及公共利益三者間的調和。二、討論摘要老師:我們今天要先看的是97年民著上易第4號判決,請同學先說明這個案子的事實是什麼?A同學:原告有一本是關於鳥類攝影的攝影集,然後觀光協會就是把這本裡面的圖,用在宣傳觀光的看板上。著作人認為這樣侵害了他的攝影著作的著作權中的重製權、姓名表示權,可是協會認為他們是拿來作觀光使用作公益使用,而且認為那些照片有授權放在網站上,所以協會可以拿來使用。老師:很好。還有其他的同學可以告訴我,這裡不

6、爭執的事實有哪些?B同學:鳥類的圖畫被翻轉這件事他們沒有爭執,還有其中一張圖是部份背景剪掉,只剩下鳥。老師:法院這裡討論的是七張圖?還是八張圖?這邊告訴人是說八張圖,但是法院只計算七張,那這邊是七張還是八張?因為會涉及侵害了幾個著作權,會影響到罪數的問題,還有怎麼計算的問題。這裡是採一罪一2罰嗎?老師:誰可以說明本案爭點有那些?C同學:這裡侵害了上訴人的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格權,以及利用人可否主張合理使用?老師:還有看到其他什麼問題?D同學:他沒有得到作者的同意,就直接拿來作為觀光協會看板上用。老師:嗯,除了這些事實的部份,還有其他的想法嗎?E同學:推論上,法院是不是應該先討論有沒有侵權

7、,再討論合理使用比較妥當。還有合理使用是否有構成,這裡我不大瞭解。老師:嗯,沒錯,這邊也要討論是不是營利行為,因為這邊這個店家是有商號的,法院在認定的時候,是以被告有收了政府的補助,就認為非營利,可能是有討論空間的。這邊協會說看板是我們會員做的,具有公益性質,這樣的抗辯也是個問題。此外,同學還有什麼看法嗎?F同學:被上訴人認為上訴人把圖片放在網站上,授權網站給不特定人點閱,就是在這個判決的第十頁的部份,就是把圖片放在鳳凰谷網站上,依通常的情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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