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冲刺讲义

2013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冲刺讲义

ID:33501548

大小:1.30 MB

页数:31页

时间:2019-02-26

2013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冲刺讲义_第1页
2013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冲刺讲义_第2页
2013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冲刺讲义_第3页
2013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冲刺讲义_第4页
2013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冲刺讲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3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冲刺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合同示范文本的效力 ■合同示范文本不属于法律法规,是推荐使用2.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主体三客体两内容)3.与法人有关的两个易混概念    4.法人的四条件  ■依法成立-不能自然产生,必须依法设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物质基础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成立、有钱、有名、能独立承担责任  5.法人的分类    6.法人资格的获得    7.其他组织  ■概念  ·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  ■类型  ·法人的分支机构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

2、体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注意】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备  8.法人资格与签订合同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如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可以签订合同的,只不过合同的责任必须由法人来承担。  9.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客体)  ■物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物(如借款合同)  ■行为  ·行为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  ·如设计工作、监理工作等  ■智力成果(主要三类)  ·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  ·在特定情况下是公知技术  10.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两类)    11.代理的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

3、施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意志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2.代理的种类(三大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13.委托代理  ■内涵  ·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  ■来源  ·委托合同关系  ·合伙合同关系  ·工作隶属关系  14.委托代理的特点  ■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可产生效力,无需对方同意  ■被代理人有权随时

4、撤销其授权,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  ■但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15.工程中的主要委托代理形式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发包人的代理人  16.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  17.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  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

5、因此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以监理合同为案例)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8.法定代理  ■概念    ·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代理关系  ·适用于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案例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代理人是其父母  ·无需未成年人给其父母下委托书  19.指定代理  ■概念  ·根据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案例  ·如一个未成年人无任何亲人,法院可指定其父亲的单位作为代理人  20.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种类  ·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  ·代理终止后继续代理 

6、 ■无权代理的处理  ·被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权代理31  ·被代理人拒绝,即为无权代理     21.关注点  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视为同意,视为代理关系成立。  22.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四条件)  ■期限届满,事项完成  ■取消或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主体不存在  23.指定或法定代理关系终止的条件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指定单位撤销指定  ■监护关系消灭  24.担保的方式(五种)  ■保证  ■抵押

7、  ■质押  ■留置  ■定金  25.保证的分类    26.一般保证中如何判断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  经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认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  27.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机构(三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与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除外  ■国家机关  ·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的除外  ■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8.保证合同的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的情况  (种类、数量、期限等)  ■保证的内容  (范围、方式、期间等)  ■其它约定事项  29.保证的范围(五类)

8、  ■主债权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30.三类特殊情况的处理    31.抵押的概念  ■概念要点  ·抵押对象是不动产或价值量大的动产  ·抵押形式是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