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分析与思考

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分析与思考

ID:32323368

大小:56.3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2-03

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分析与思考_第1页
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分析与思考_第2页
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分析与思考_第3页
资源描述:

《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分析与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未能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分析与思考“六旬老汉”非法行医 壮年男子命丧黄泉——苏保芝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调查纪实 条例颁布后卫生行政部门未发通知注销或换证   年近花甲的河南省永城市卧龙乡石桥村人苏保芝,今年春节过后随儿子等人来到我区东山镇尚锦村,打工之余还从事非法行医。5月8日,苏保芝为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晨光行政村王楼村人张心华配制13付中药,张心华服用第一付后不久便不治身亡。我所和公安机关立即展开慎密调查。     A六旬老汉求财心切非法行医        苏保芝,男,1950年7月16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永城市卧龙乡石桥村人

2、。今年春节过后,苏保芝随儿子等人来到我区东山镇尚锦村打工,其儿子等人很快在一家纯净水生产企业上了班,自己因年龄关系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此时正值东山镇茶叶采摘季节,苏保芝就帮当地茶农采采茶叶,种种果树,虽然赚不到什么大钱,但维持自己生活还是绰绰有余。不过,苏保芝没有就此满足,他发现尚锦村有很多外来人员,而且经常有人跌打扭伤。他想自己出身“中医世家”,治疗跌打扭伤岂不是“小菜一碟”,而且老家是中药产地成本又低,开个诊所肯定更能赚钱。求财心切的苏保芝立即回到老家,从中药批发市场采购了多种中药材,自行配制了专治跌打扭伤和风湿等病的中药,在住处开始从事非法行医

3、。    B壮年男子盲目求医命丧黄泉       同住在尚锦村的36岁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晨光行政村王楼村人张心华患有关节痛已有多年,5月8日下午,他到苏保芝住处求治,苏保芝准备对其敷药处理,而张心华认为敷药不方便工作,问苏保芝有没有更好的治疗方法,苏保芝随即为张心华配制了由木瓜、牛膝、防风、威灵仙、黄芪、白首、骨碎补、五加皮、防己、甘草、草乌等11味中草药组成的中药13付,要求张心华将每付泡在热水瓶开水中3~4小时后一天分三次口服。   5月14日下午16时多,张心华口服了苏保芝配制的第一付中药,17时左右因出现头晕便找苏保芝咨询,苏保芝对张

4、心华说这是中药正常反应没事的。18时左右,苏保芝去看望张心华,见张心华反应很大,便回住处取了二两甘草拟为张心华解毒,但此时张心华病情十分严重,手脚已经冰凉,全身抽搐。苏保芝之子苏存良等人用摩托车将张心华送往东山地区人民医院救治,但在途中已不省人事。据东山地区人民医院介绍,张心华入院时已面色青紫,呼吸、心跳停止。苏保芝于5月15日上午向东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C卫生公安立即展开慎密调查        案发后,我所和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同时展开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苏保芝不能出示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证书》,仅出示了一张由河

5、南省商丘地区卫生局于1991年1月1日颁发的《个体医生资格证书》,但该证未注明执业地点、范围和有效期限等相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的规定,苏保芝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属非法行医。   D多方取证苏某涉嫌触犯刑律         为查清张心华死亡是否与苏保芝的治疗和用药等有因果关系,我所委托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对张心华进行司法鉴定。6月8日,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对张心华进行尸体解剖和毒物检验后认定,张心华是由于口服了含有高浓度乌头碱成分的药剂引起中毒而死亡。那么,苏保芝为张心华配制的11味中草药中哪些含有乌

6、头碱成分呢?6月9日,我所发函苏州市吴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求证,吴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函称草乌中含有乌头碱成分。据有关文献报导,生草乌为国家规定的毒物中药管理品种。草乌的剧毒成分主要是乌头碱、次乌头碱和中乌头碱等双酯型生物碱,乌头碱使中枢神经及外周神经先兴奋后抑制,阻断神经-肌肉传导,并可直接损害心肌,引起心律失常,如不及时抢救,会因心肌麻痹而死亡。大量证据和事实证明,苏保芝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6月11日,我所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吴中分局以苏保芝涉嫌非法行医罪将苏保芝

7、刑事拘留。    E节外生枝局所领导从容应对       案件顺利移交后,正当办案人员又投入到日常工作时,6月18日,检察机关的一个电话让办案人员焦虑万分。吴中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审阅案卷和提审苏保芝时,发现苏保芝持有一张河南省商丘地区卫生局于1991年1月1日颁发的《个体医生资格证书》。按照《刑法》的相关配套解释,非法行医罪主体的概念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也就是说,如果苏保芝这张《个体医生资格证书》有效,那就不能指控其非法行医罪,除非有证据证明这张证书无效。检察人员同时要求,6月21日前必须要有结果,否则,苏保芝将被释放。   

8、办案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区卫生局倪英明、杨斌副局长和我所张晓逸所长等领导作了汇报。局、所领导紧急会商后认为,如果苏保芝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