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法律视角看高校与学生权利义务关系

浅谈从法律视角看高校与学生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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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从法律视角看高校与学生权利义务关系论文关键词:法律;高校;学生;权利义务论文摘要:本文在分析几对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理清教育者(高校)和受教育者(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几层权利义务关系,其中既有对现行教育法规的分析,也有对前瞻性观点的引见;既有宏观上的把握,也有对精微之处的思考;既有纵向的继承和发展,也有横向的借鉴与吸纳。希望通过对学校与学生这两个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更好地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和学生个人行为。提高高校教育的质量和调整力度。一、机会均等与平等对等:“包容”中求“宽容”“机会均等”思想是“社会公平”理念在教育界的反映。它与反对歧视的平

2、等对等原则是包容的。按时间和内容划分,学生的机会均等,包括入学机会的均等、接收教育的机会均等、学习成功的机会均等以及毕业时间和就业机会均等。这种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是不因一些差别因素(如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而转移的。我国宪法第46条、教育法第9条和第36条第1款皆做了授权性规育法》第36条第2款、第37条、第38条还专门为几个弱势或特殊群体(女子、贫困学生、残疾人)做了保护性规定,为他们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高等教育法第55条、第56条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贷款制度的办法,则为贫困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

3、提供了更加切实的保障。国家的奖、贷、助、补、减多元化资助框架基本形成。随着社会化资助模式的完善,不良经济背景的学生受教育权会得到更好的实现。需要说明的是,法律上的平等权利不是绝对的,它“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马克思语)。在贫困生教育权的保障方面,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力、学生家庭或监护人的支付能力仍是制约因素。这种兼容的机会均等和非歧视原则不仅体现在入学环节上,还应体现在学校教育管理、学生学业成功的每一个环节。学校应保障具有不同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背景因素的学生在入学、学习、就业等方面平等权利的实

4、现。教师与学生之间、受教育者之间也应反对基于以上差别因素的歧视。值得一提的,世界上许多著名高校几乎皆在其不歧视宣言中加进了“性倾向”这一很可能受到歧视的因素,反对基于“性倾向”上的歧视,拓宽了弱势群体受保护的范世界医学界、心理学界己认可了性倾向的多元化。我国的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此问题的认识,尽管有分歧,也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变化。鉴于我国伦理道德文化的独特性以及公众的认识接收程度尚不高,建议国家和高校对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应循序渐进的展开。国家教育法规禁止歧视条款中,对有可能受到歧视因素的列举是开放的,地方政府和个别高校在分歧未弥合之前做些扩展性的解释和政策,若与国家法规不

5、相抵触。应该是许可的。这也许是一种过于前卫的想法,但高校在国家尚未有明确说法之前,应谨慎从事,本着科学、合理、善意、宽容的原则,妥善处理因性倾向差异而导致的争议和事端,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悲剧。二、学生合法权益与学校自由裁量权:“平衡”中见“制衡”学生,做为公民,是不可能游离于国家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外的。大学也不可能是学生远离国家法规的保护地和规避所。因此,高校学生仍是国家法规授予权利的享有者,应负义务的履行者。我国高等教育法中第53条以及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有明确的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宣示条款。除了宪法中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外,我国《民法通则》中还规定了公

6、民的姓名权、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以及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财产权利,这种人身财产权还包括知识产权中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部分,如著作权中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与此相对应,高校自由裁量权可界定为高校作为教育机构,基于特定的教育宗旨和教育目的,考虑到学校的特定情景,为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实施具体的教育管理行为的权利。教育法第28条、高等教育法第32〜38条(高校办学自主权)便是这种权利的法律渊源。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第14条

7、对此有明确的说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一条、第三条则是学校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精神源头。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学生权利与学校权利的冲突和碰撞是屡见不鲜的。比如学校的罚款没收财物是否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对学生宿舍以及个人的搜查是否与学生的隐私权保护相悖,将本科生的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与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挂钩是否加重学生的义务。这些都是管理行为切换到法治视角而浮出水面的问题。首先是一个学生与学校的角色定位问题。在西方,“保姆式”(inloeoparentis)的学生事务哲学观逐渐被“小社区”(inlococommunity)的管理模式所替代。在英国高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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