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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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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商標權之侵害與救濟楊智傑老師商標之使用為行銷目的之使用以網路方式為之贈送行為商標之使用第5條商標之使用,指為行銷之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足以使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商標:一、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二、持有、陳列、販賣、輸出或輸入前款之商品。三、將商標用於與提供服務有關之物品。四、將商標用於與商品或服務有關之商業文書或廣告。前項各款情形,以數位影音、電子媒體、網路或其他媒介物方式為之者,亦同。例題21乙平日有上網交易的習慣,乃加入此一拍賣平台,同時上網拍賣其從夜市購來的仿冒名牌皮包,丙不知乙所售者為仿冒品,購入後始發現其為仿冒品。試從商標法的規定,分析乙的行
2、為,是否違反商標法?(101警察法制人員)例題22乙將仿冒香水5瓶送予丙,丙自己保留1瓶,其餘利用其申請之電腦網路帳號於拍賣網站張貼該香水之照片,招攬不特定買家出價與其交易,請問丙是否侵害甲之商標權?例題23甲公司為慶祝周年慶,購買1000個A商標(A商標為著名商標)之馬克杯送給甲公司之客戶,惟甲公司採購人員購買該馬克杯時買到仿冒A商標之產品。試問:(20分)(一)甲公司將該仿冒品贈送給其客戶,是否侵害A商標權人之商標權?(二)A商標之商標權人要求甲公司銷毀該仿冒之1000個杯子,法院決定時應考量何種因素?(100年警察法制人員三等)商標權第35條商標權人於經註冊指定
3、之商品或服務,取得商標權。除本法第三十六條另有規定外,下列情形,應經商標權人之同意: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提醒他人避免侵權商標經註冊者,得標明註冊商標或國際通用註冊符號。侵害商標權第68條未經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為侵害商標權: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
4、、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侵害商標權商品或服務註冊商標或標章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是否侵權商標法第35條同一相同NoYes第2項第1款類似相同YesYes第2項第2款NoNo同一或類似近似YesYes第2項第3款NoNo例題24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取得「月島及圖形」商標專用權,指定使用於咖啡、可可、茶葉、咖啡豆等商品;甲並開設「月島咖啡館」。後來,乙向甲頂讓「月島咖啡館」,經營簡餐、火鍋、咖啡、冷熱飲等項目,雙方簽訂商標使用協議書,約定乙每個月支付使用費5000元,可繼續使用「月島及圖形」商標。數月之後
5、,因乙拒付使用費,甲終止授權,並通知乙停止使用「月島及圖形」商標。乙將其招牌改為「新月島咖啡館」,繼續使用於其營業。請分析乙的行為是否構成甲商標權之侵害。(25分)(100年檢察事務官)準備、加工或輔助行為第70條第1項第3款:「明知有第六十八條侵害商標權之虞,而製造、持有、陳列、販賣、輸出或輸入尚未與商品或服務結合之標籤、吊牌、包裝容器或與服務有關之物品。」亦視為侵害商標權。著名商標第70條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侵害商標權:一、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有致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須註冊之著名商標限於明知不限於同一或類
6、似商品僅有民事責任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Dilutionbyblurring)將鞋子商標「Salamander」用於鋼筆或砂紙上、將「4711」極為類似之圖樣於填貼之商標「RudolNo.333」減損著名商標之價值(Dilutionbytarnishment)產生貶抑或負面的聯想,例如將著名之香菸品牌「Players」用於低質之糕餅使用於會引起不雅聯想之商品上,例如將著名之威士忌商標「Dimple」用於清潔劑上,將肉品商標使用於殺蟲劑上例題25甲有一註冊商標A,指定使用於衣服、帽子等商品,由於聲譽卓著,在國內早已成為相關事業及消費者所普遍認知
7、之商標。試問:(35分)(一)乙見A商標甚為有名,認為若將之用於自己生產之香水上,必可暢銷,乃擅自將A商標使用於香水上販售,乙是否侵害甲之商標權?(二)乙將上開香水5瓶送予丙,丙自己保留1瓶,其餘利用其申請之電腦網路帳號於拍賣網站張貼該香水之照片,招攬不特定買家出價與其交易,丙是否侵害甲之商標權?(99年智慧財產行政)網域名稱第70條二、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以該著名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商號、團體、網域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之名稱,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或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未限於同一或類似商品趙大研發成功治療心血管疾病之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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