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研究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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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1月中国工业经济Jan.,2008第期(总期)ChinaIndustrialEconomicsNo.1【栏目名称】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研究新进展[收稿日期]2008-12-01[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研究”(批准号07AJY01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反价格合谋的激励性执法政策研究”(批准号08BJY095)。[作者简介]唐要家(1971—),男,辽宁瓦房店人,浙江财经学院经贸学院副教授。——“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国际研讨会观点综述唐要家(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杭州310018)[摘要]反垄断法要得到有效执行需

2、要建立科学的反垄断实施体制和法律责任体制,而且还需要科学的解决反行政垄断的执法体制问题。政府管制的前提是科学界定政府的作用空间,行政垄断和不适当的价格管制通常会降低市场绩效,恶化社会福利。因此,有效管制的核心是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与建立有效的管制机构体制,并需要建立有效的公共治理结构以实现管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现有的行政体制是制约垄断行业改革和导致行政垄断的根本原因,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应成为反行政垄断和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重点。[关键词]反垄断;政府管制;垄断行业改革[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的D[文章编号]2008年11月15日,由浙江财经学院、中国工业经济杂志社

3、、山东大学反垄断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办,浙江财经学院承办的“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国际研讨会的在杭州举行。参加会议的60多位专家学者分别来自于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荷兰马斯垂克大学、瑞典隆德大学,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电监会、中国(海南)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国内外20多所大学及研究机构。与会专家就反垄断理论与政策、政府管制理论与实践、深化中国垄断性行业改革这三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一、反垄断理论与政策一部法律重要的不是它如何制定的,而是

4、它如何被执行的。尽管经过多年的立法进程,中国于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并且在2008年8月1日开始生效,但是中国反垄断法的真正有效实施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山东大学经济学院于良春教授认为,目前中国反垄断法的实践需要对如下一些基础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垄断势力的测估、垄断对经济效率影响的实证性评判、反垄断法与产业政策和行业管制政策的协调问题、反垄断执法政策的有效性和设计问题、反垄断机构体制问题,反垄断与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问题、以及全球化背景下的反垄断政策问题等,这些都值得理论工作者去深入的研究,为反垄断政策的完善和实施提供理论支撑。1.反垄断法的有效执行需

5、要建立科学的反垄断实施体制9目前制约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的首要障碍是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体制问题。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有关条款规定,目前中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是由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分别负责,国家反垄断委员会则主要负责协调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荷兰马斯垂克大学MichaelG.Faure教授认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体制是一种双层的中央集权反垄断法实施机构体制。根据法经济学和欧盟竞争政策执法体制的发展和改革经验,在反垄断法执法机构体制中不应简单的采用中央集权的执法体制,需要科学的处理好集权和分权的关系。分权执法体制的最大优势是在不同执法机构之间引入竞争,降

6、低执法机构体制的代理成本,并促进执法机构的学习和经验提高。尽管中国反垄断法规定了三个执法机构,但这是不同部门之间权力争夺的一种妥协结果,三个机构之间分割了不同的执法工作,不仅在执法中没有竞争,相反会带来权限的模糊和交叉重叠问题。中国在反垄断执法中需要注重发挥地方执法机构的作用,采用集权与分权合理结合的执法体制,对于竞争伤害仅限于某一区域的违法行为,应该由地方或区域执法机构来负责处理,只有那些具有跨区域或全国性影响的限制竞争行为才需要由中央反垄断执法机构来负责处理。在中国反垄断执法体制设计中,影响分权化体制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因此确保执法机构的中立性,防

7、止被地方政府官员或利益集团所俘获就成为关键。从法律的实施体制来看,目前中国主要是采用了行政主导的执法体制。MichaelG.Faure教授认为行政执法的优点是迅速、低成本和直接,但是由于缺乏公正的裁决程序很容易导致执法错误。司法程序的最大优势是有程序规范保障,法官能中立的做出裁决。因此,司法程序在反垄断执法中不可或缺。但是由于司法程序的成本高,其应该限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和为私人提供充分的法律救济。另外,私人执法是有效阻止犯罪的重要机制,欧盟近年来正在积极推进竞争政策实施体制改革,重点是发挥私人执法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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