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581003
大小:55.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27
《浅论坚持司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的意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论坚持司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的意义 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实现司法为民的前提保证。司法公正能够真正给予民众切实的安全感,从而使得全社会的公正观念亦得以形成和强化。同时,司法公正真正能够维护民众对公共权力机构的信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害能通过司法得到有效救济。而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人民法院的具体落实。因此,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是辩证统1的关系,前者是要求,后者是目的,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从而实现其司法公正,落实其司法为民。 关心司法公
2、正,评价司法公正与否,是任何文明社会公民的正当权利。公民可以对法院、法官的任何裁判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这是公民权利对司法权力的1种制约。而在现实社会的审判中,衡量司法公正的标准是什么?人们又是如何评价司法公正呢?笔者认为,评价司法是否公正,只有两个最基本的标准:1是法律标准;2是社会标准。 法律标准是指人民法院的裁判,1定要符合法律规定,违法的裁判1定是司法不公正的裁判。司法公正的法律标准以裁判适用的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类规范,自然派生出的实体法律标准与程序法律标准时两个既相互依存,又彼此可分,具有各自独立判断价值尺度的标准。适
3、用实体法律是否公正,必须只能根据裁判结果做出判断。人民法院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幅度内作出的裁判,也就是公正的。适用程序法律是否公正,则只能以适用程序法是否严格和正当作为标准,根据案件审理的过程和方式做出判断。只要没有违反程序法,而且程序合法,就是司法公正。 社会标准是指舆论、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裁判的态度是赞同还是反对。在社会群体对人民法院司法公正进行的评议中,往往采用的是这1标准。但作为司法公正的社会标准,在作为特定标准使用时,必然显示其双重特征:1方面它是客观的,反映了社会舆论对人民法院裁判结果的态度,在1定条件下它是确定
4、的;另1方面它又是主观的,作为思想意识各异的个人,以其个人的价值观念、法律意识等形成自己的感受对人员目的所作出的裁判的评价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作为司法公正评价的社会标准其实质和要害恰恰表现在这种不确定性上。 有鉴于此,应当如何正确评价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笔者认为,要正确评价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首先应当正确理解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我国虽实行成文法制度,但法官也同样享有无可争议的自由裁量权。司法机关虽有依法办案的严格要求,但是任何法律,不论其规定的多明确、具体,都要给法官个人理解、适用足够的自由裁量空间。以刑法为例,绝大多数条文所规定的均
5、是1个或数个量刑幅度、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节及各种因素确定适用某1个量刑幅度或在某个幅度内确定相应的刑法都是合法的。因此,不少专家认为,要追求案件实体上的绝对公正往往是不可能的,如在民事审判中,即使是胜诉1方,也有可能认为法院在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比例、赔偿的份额、财产的分割等问题上存在不公。而事实上,法院判决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精确,我们有时无法做到判决上的绝对公正。基于此,学者们早已理性地把司法的绝对公正概括为司法程序的公开与公正。程序合法正当就是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现代司法理念所追求和所能表达的最基本的司法公正。作为看得见的公正,
6、这应当成为我们追求司法公正的目标。 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关心司法公正,评价司法公正与否,是任何文明社会公民的正当权利。这是对司法权利的1种制约。然而近年来,为司法的程序外监督不断升级。程序外的监督在1定程度上遏制了1些司法不公现象。但是,由于程序外的监督大多是从普通的生活逻辑出发,主要关注的是实体结果的合乎正当,而司法的过程却是严谨的和理性的,更注重的是审判过程的合乎正当性,这就使得司法人员与其他社会主体在法律思维方式上产生了差别,并在1定程度上导致了监督司法与司法独
7、立的冲突和对立,损害了司法权威。因此,追求和维护司法公正,在任何国家,不可能也不应当仅仅是司法机关、法院和法官们自己的事情,维护司法公正应当成为全社会公民共同的任务。它不仅需要法院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不仅需要培养并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更需要维护司法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 树立维护司法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要求法官只依照法律和良心办案,法律体现1般的社会公共理念,是对法官权力的支持、限制与制约,良心是保证法官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的基本条件,良心是法官依据个人的理念对社会公共理念的理解和解释,法官的良心是社会公共理念
8、、个人良知和价值观的综合体现——法官的个人理念:包括夺道德、政治、常识、哲学的价值选择。 1、对于法官而言,职业道德比理念更重要。目前,法官的首要素质要求是道德素质的提高,其次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公正是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