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3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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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华大学2003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民法学试题内容:说明:总分为150分,答题时间为3个小时一、名词解释(3分×5=15分)   物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务承担 代位继承   一般人格权二、简答题(10分×7=70分)   1.简述我国合同法中的瑕疵担保与违约责任   2.简述共同加害行为及其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3.如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4.简述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5.简析我国法上自然人的人格与胎儿保护、死者名誉保护   6.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上的类型与效力7.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三、论述题(20分×2=40

2、分)1.试论代理权的授与行为2.试评我国现行法上的物权变动模式四、案例分析(25分×1=25分)甲、乙、丙三人组成一合伙组织,经营餐饮业。1998年12月20日,他们在靠近马路的田野里发现三头黄牛,并将它们带回营业地,还发布启事,请失主前来认领。一个月过去了,仍无人认领,便认为这些黄牛已经被人遗弃,加之饲养它们需要草料,又浪费许多时间,于是,三人一致同意每人分得一头黄牛.甲喜爱该牛,一直精心饲养。乙因其不善护理,致使其分得的黄牛逃逸,始终不知下落。丙因其不愿饲养,将分得的黄牛赠与其好友丁。2000年11月20日,黄牛的主人张某寻觅到此地,要求乙、丁返还他们得到的黄牛.乙辩称张某已

3、经遗弃了黄牛,无权追索,何况黄牛已经走失,他没有义务返还。丁认为该黄牛系朋友所赠,他也不知该黄牛的背景情况,拒绝返还.2001年1月1日,张某请求甲返还该黄牛,甲予以拒绝。   问本案如何处理?本案涉及几种法律关系,各个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法律根据是什么?当事人有无抗辩事由?若有,其抗辩事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清华大学2003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专 业   商法   考试科目  民法学试题内容:说明:总分为150分,答题时间为3个小时一、名词解释(3分×5=15分)物答: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满足人类某种需求,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物是最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其特征主

4、要有:(1)物须存在于人体之外。(2)物主要限于有体物。(3)能满足人的需要。(4)必须具有稀缺性。(5)必须能为人支配。(6)物须独立成为一体。债权人的撤销权答: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它是债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是在债权成立之后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债务承担答:债务承担,亦即债务移转,指的是债务主体的变更,即在维持债的内容的同一性的前提下,原债务人的债务移转于

5、新债务人承担。其构成要件为:(1)须有以债务承担为目的的有效合同。(2)须有有效债务的存在。(3)须所移转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代位继承答: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代袭继承或承祖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一般人格权答:一般人格权指关于人之存在价值及尊严的民事权利,其标的包括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自由、姓名、贞操、肖像、隐私等全部人格利益。因此,一般人格权是以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总括性权利。二、简答题(10分×7=70分)1.简述我国合同法中的瑕疵担保与违约责任答:我国合同法第150条规定了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

6、瑕疵担保义务,其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指出卖人承担的担保标的物上不得负担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义务。从履行的完整性上,权利瑕疵担保也可认为是出卖人应保证所移转的标的物的财产权利为完全的权利。标的物上所负担的第三人的合法权利称为权利瑕疵,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后,第三人的合法权利也随之转移成为买受人的负担,从而妨碍买受人取得和行使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买卖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出卖人必须对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还可能因法律规定或约定发生在其他物权人身上,但通常所指的

7、权利瑕疵担保仅指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出卖人负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并非意味着出卖人绝对不得出卖具有权利瑕疵的标的物,而是指出卖人有义务将标的物上负担的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告诉买受人,并保证标的物不被第三人追索或占有。当标的物被第三人追索或占有时,出卖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出卖人的责任因买受人是否知悉权利瑕疵而有所不同。买受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瑕疵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此外,权利瑕疵的原因应在订立合同时即存在,嗣后发生的,虽可能发生债务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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