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

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

ID:26112024

大小:48.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24

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_第1页
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_第2页
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_第3页
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_第4页
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_第5页
资源描述:

《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王德水[1]内容提要 中日两国之间有关钓鱼岛的争端主要涉及岛屿主权归属和东海海洋权益两个方面。从国际法的原则来看,钓鱼岛的主权属于中国,日本所主张的“无主地先占”原则根本不能成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司法判例,钓鱼岛不应享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亦不具有划界效力。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划分应遵循公平和自然延伸的原则,和平解决其争端。关键词 钓鱼岛 主权争端 大陆架专属经济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钓鱼岛群岛,日本称之为尖阁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由钓鱼岛(4.3km2)、黄尾屿(1.08km2)、赤尾屿(0.154km2

2、)、南小岛(0.463km2)、北小岛(0.302km2)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组成,总面积约6.344km2,其位置在中国台湾省基隆东北约102海里处,距中国福建、浙江沿岸174海里,从地质上看是中国最大的岛屿——台湾岛的附属岛屿。钓鱼岛以东即为东海大陆架边缘,也是冲绳海槽区所在。冲绳海槽南北走向,大部分深度超过1000m且坡度很陡,分别构成西部大陆架和东部岛架的陆坡,海槽两侧的地质构造性质截然不同。因此,冲绳海槽也就成为我国东海大陆架和琉球群岛架的自然分界线,这也是确定钓鱼岛群岛属于台湾岛屿而不是琉球群岛一部分的重要客观证据。一、中

3、日钓鱼岛争端的由来中日钓鱼岛争端由来已久,但从20世纪60年代起,中日围绕钓鱼岛的主权发生一系列争执,两国均称对此岛拥有主权。1972年中国政府在与日本恢复邦交正常化谈判中,提议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将钓鱼岛的归属问题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再解决,日本政府予以接受。但后来日本政府却反言称从未与中国达成“搁置主权争议”的承诺,纵容右翼分子登上钓鱼岛,加剧了纷争。通过分析,中日钓鱼岛之争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埃默里报告”对东海石油蕴藏量的乐观估计引发了日方对钓鱼岛的垂涎。1969年,美国海洋学家埃默里等人所著的《东海和黄海的地质构造和水文特征》一文发表,文中提出

4、在东海中、日、韩大陆架交界处存在着世界上最有希望的尚未勘探的海底石油资源。由此受资源短缺、石油缺乏困扰的日本政府才在战后首次正式提出对钓鱼岛群岛的主权要求。第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加剧了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复杂性。1992年联合国公布了《国际海洋法公约》,有“主权国家以200海里内的海域为其经济专属区”的条款,而钓鱼岛的实际价值便在于以钓鱼岛为中心,直径为4OO海里的辽阔海域以及此海域内的海洋资源。这使钓鱼岛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它本来的价值。二、中日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不同立场中日钓鱼岛争端是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时期内两国关系中最敏感和最棘手的问题。这一

5、争端主要涉及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钓鱼岛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二是与钓鱼岛相关的东海海洋权益,如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问题。在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上,中国政府的立场是一贯的、坚定的,即钓鱼岛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归纳起来,理由大致有四点:一是从地理上讲,钓鱼岛群岛位于毗连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东南沿海大陆架边缘,南接2000m余深的冲绳海槽。因此这些岛屿是“大陆型”,附属于台湾岛。二是从历史上看,中国人最早发现和命名了这些岛屿。在明清两代的使琉球录及中、日、琉的一些图志中都载明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三是从使用角度讲,中国渔民长期以来就在此海域捕鱼,利用岛屿避风,明清

6、两代的册封使都利用这些岛屿作为航标。四是从国际条约角度讲,钓鱼岛群岛无疑应包括在1895年的中日《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割让给日本的那部分领土范围之内。战后,日本理应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有关条款,归还早些时候割让给它的中国领土,而其中应该包括钓鱼岛群岛。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和1971年的日美《冲绳归还协定》丝毫不影响对钓鱼岛的主权。与中国政府的主张相反,日本官方和学者(除井上清和村田忠禧教授等)均坚持尖阁列岛(中国称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其历史和法律依据主要是:第一,尖阁列岛是日本政府在明治十八年(1885年)以后,通过对该岛再三进行过现地

7、调查,慎重确认该岛是无人岛,于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1月14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于该地建设标桩,正式将其编入日本领土的。第二,在历史地理上,尖阁列岛始终是日本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而不是包含在中日《马关条约》第二条清朝政府割让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内。第三,从条约规定来看,日本政府称,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未将尖阁列岛包括在根据该条约第二条日本应放弃的领土之中,而是根据第三条置于美国的行政管辖之下。所以,根据1972年5月15日生效的《冲绳归还协定》,日本恢复了对这些岛屿的“完全”主权,而在美国管辖时期,日本只是保留对它们的“剩余”主权。第四,日本是依据国际

8、法中“无主地先占”原则行事的,并连续和平地对钓鱼岛实行了有效统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