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459585
大小:5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0
《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有学者认为:研究生基本科研能力结构要素按重要程度由大到小排在前5项的能力依次为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资料搜集与处理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1]有学者认为,科研能力只是研究生能力的一种,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是并列的关系。[2]笔者认为,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是指法学研究生从事研究法学的科研活动,完成科研任务所需能力的总称。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对于提高法科学生培养质量,提升我国法学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科研能力培养模式中的主要问题 1.1针对
2、学生进行的知识补足有偏差。法学研究生的知识补足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进行知识补足,导师起辅助作用。一是无差别的知识补足,即导师根据被学生的整体情况对被其进行统一的知识补足。 就前者而言,导师的辅助作用发挥的不充分。受自我认知能力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学生很难对自身的知识结本文由.L.收集整理构和知识储备是否能支撑自己进行环境法研究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需要导师给予指导和帮助。如导师忽视这点,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无准确的认识,就不能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就后者而言,对学生进行无差别的知识补足主要是通过研究生阶段的课
3、程设置和讲授方式实现的。目前,法学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趋同化和单一化的问题非常突出。这种情况既不利于结合地域差异,形成学术研究高地;又不利于集中专业优势,形成特色培养。单一化的课程设置也不利于学生获取其它学科的相关知识,进而影响其科研能力的提升。 1.2在向学生传授科研方法的方式与技巧上存在缺失。目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法学研究生的培养也是如此。各个导师所掌握的研究方法有区别,其所习惯运用的研究方法也有差异。作为被培养者的研究生本可以通过比较和相互借鉴,从而了解和学习多样化的研究方法和技巧,但基于师门之别,作为被培养者的研究生往
4、往很难从其他导师处学习研究方法。同时,由于各个师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各师门间的研究生往往很难通过有效的交流而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效果。 1.3在鼓励和引导学生进行学术创新上存在不足。就创新条件的提供而言。创新需要一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创新的内部条件主要是学生是否有广泛的知识基础,敏锐的学术嗅觉和用于尝试的勇气和胆识。创新的外部条件则主要指作为主要培养者的导师能提供的便利条件。具体包括给予学生一定的学术空间,为学生的学术创新提供方法上的指导,为学生学术创新成果的发表提供帮助,为学生进行学术创新提供必要的物质扶持等等。
5、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导师给学生的学术空间有限;为学生的学术创新成果的发表提供的帮助不足;提供的物质扶持力度不够。就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而言。扮演培养者角色的学校、学院、老师和导师应该制定一定的激励机制,鼓励学生进行学术创新。此外,各个培养者制定的激励机制应有所侧重。例如,学校应在毕业答辩的条件上有针对性的规定,学院应侧重于从精神层面对学术创新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其他老师应在课程考察上予以激励,导师应在精神和物质上予以鼓励。 2改进法学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2.1矫正培养理念 2.1.1树立因材施教的理念,对各个学生的科研能
6、力进行有针对性地培养。每个人的科研能力基础不同,这就要求培养者能正确认识各个被培养者的特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培养其科研能力。建议在研究生入学之初,作为主要培养者的导师应要求每个学生提交一份自我总结和成才规划,以帮助导师了解每个研究生的情况,从而针对性地制定包括科研能力培养在内的培养方案。 2.1.2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研究生攻读学位的时间有限,其个人精力与学术志趣也不同,应针对其特质,选定某一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避免研究范围宽泛的问题。 2.1.3要树立普遍培养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的培养理念。既注重采用普适性的方法培养研究生整体的科
7、研能力,又结合各个被培养者的发展潜质和其成才规划,采用特定的培养方法,从而培养出有学术发展潜质,能为法学研究做出一定贡献的研究生。 2.2调整培养方式。一方面,调整设置的课程结构,开设跨学科的课程。笔者建议,在研究生阶段所开设的课程中,应适当加入相关学科中与法学研究有密切关联的课程,以此确保被培养者能获得相对统一的知识补足。 另一方面,创新培养方式,推行导师组模式。导师组模式是指通过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为每个研究生确定一名主导师,然后针对其自身情况再配备若干名副导师,以主导师为主,副导师为辅共同对研究生进行培养。这种方式将有利于被培养者吸
8、取各家所长,也有利于克服目前研究生培养中师门有别的弊端,增进交流,尽快地提升其科研能力。此外,笔者建议在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三年计划中,设置一个实践环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