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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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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民法讲授提纲------隋彭生第一章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含义与理念(一)民法的含义私法的属性: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例1:业务员私扣货款。例2:政府与国有企业增收的协议。例3:公安局的悬赏广告。公法人可以私法人的面目出现。例4:(08卷三55)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答案〗BCD。
2、(二)民法的理念诚信(禁止权利的滥用,是从诚实信用原则派生出来的)、公平、自由、安全、效率。无实际利益而贯彻权利,为权利的滥用。在阅读重点法条的时候,要与以上理念相对应。比如,善意取得制度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考试时,记不清规定或没有规定时。要以理念指导答题。如餐馆未经允许给客人擦车收费,违反了诚信原则,客人不构成不当得利。二、“七权”(一)支配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是支配权。直接支配权利标的的权利。无须借助他人的行为。(二)请求权1.请求权须借助相对人的行为,因而是相对权。2.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的区别
3、。3.请求权的竞合:选择性竞合与并存性竞合。(三)抗辩权1.是针对请求权的拒绝权。2.一时的抗辩与永久的抗辩。(四)形成权1.是按照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形成(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法律关系的权利。形成权考试的意义,在于判断法律关系的变化。2.意思表示有明示和默示,当事人亦可以默示的方式行使形成权。3.形成权的分类:其一,以内容:(1)发生形成权;(2)变更形成权;(3)消灭形成权。其二,以方式:简单形成权与形成诉权。其三,以产生:法定形成权;与意定形成权。(五)绝对权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是绝对权,此“绝对”的
4、含义,是对抗一切人,故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一)相对权1.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的请求对象是特定的相对人,因此相对权又称为对人权。2.物权请求权也是相对权。(二)自力救济权1.依靠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民事权利。2.种类。(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自助行为。3.要求(例如拆除违章建筑)。三、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1.按照承担责任的主体,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2.共同责任又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3.连带责任,如保证人的连带责任、物上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等。四
5、、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一)有限责任(二)无限责任五、归责原则 1.归责原则,是在确认民事责任归属时所依据的法律原则。2.过错责任原则(含过错推定)。3.无过错责任原则。4.公平原则。六、民事法律事实1.事件。2.行为(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七、物与有价证券 (一)主物与从物1.含义非物之成分,而是独立之物。例:从物之从物。牛的区别性从物、装饰性从物。“一人主义”。是有主物。2.分类的意义:(1)确认归属。(2)交付主物时应当交付从物。(3)在抵押与质押时对从物的效力。(二)原物与孳
6、息1.未分离的孳息不是孳息。2.孳息的归属。(1)归自物权人。(2)归他物权人(3)归约定的人(用益债权人)。3.孳息与从物的区别(1)从物与主物,是利用关系;孳息与原物(母物),是派生关系。(2)从物随同主物处分;孳息不随同原物处分。(三)动产与不动产1.动产能动,不动产不能动。2.货币占有与所有同一。3.动产可以因先占取得;不动产不能因先占取得。4.动产一般在交付时所有权转移;不动产一般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所有权转移。5.动产履行地,在所有权转移地,允许另有约定;不动产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四)证券1
7、.证券的含义。2.证券的类型。 第二章 自然人 一、权利能力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其特点是纵横平等。2.视为既已出生的情形。 二、行为能力(一)含义与分类1.行为能力是以自己的意志参加法律关系的能力。2.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其中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最为重要。3.行为能力是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4.以年龄作区分,是为了司法的效率。(二)无行为能力与限制行为能力的宣告例如:有一老人有房屋,儿女担心他自作主张给卖了,遂请求宣告其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往上,不能往下”。 三
8、、住所1.单一主义:浩淼的空间之中,自然人须有单一的住所作为中心。2.住所的确定有主、客观要件:久居之意思、久居之地域。“一年”为久居。在医院里住了10年,并无久居之意思。四、监护(一)担任监护人的人 1.父母为当然监护人,不能因离异而免。其他近亲属,甚至法人也可登堂入室为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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