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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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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迟到”26年的无罪判决书文/刘洋2015年1月,85岁的白富元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10余万元。1976年,白富元因投机倒把罪被法院判刑5年。在他服刑期满后,得知自己被法院改判无罪,白富元为了拿到证明自己清白的无罪判决书,历尽艰辛。直到2013年5月,白富元才拿到了那份1987年就已证实他无罪的再审判决书的复印件。26年讨清白路生于1928年的白富元是重庆大渡口区沪汉村人。1976年,白富元被重庆市大渡口工业区人民法院(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前身)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非法所得。判决书认定白富元非法倒卖石料4000余吨。1980年服刑期满后
2、,白富元开始申诉。他称,1984年前后,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办理此案的法官就告知他此案已经重审,他被改判无罪,但他却迟迟没有看到那份无罪判决书。为了摘掉自己头上曾经是罪犯的帽子,白富元决定讨一个说法。1987年,白富元退休后,为了那份无罪判决,他每年都到重庆市各级政法机关申诉。白富元手中现有的材料显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政法委等机构均曾责成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接洽处理此事。在白富元不断的努力下,2011年6月,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二份针对此事的《接访情况说明》中显示,曾经参与办理此案的法官确认,白富元所反馈的平反一事属实。白富
3、元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在官方文件中确认自己被改判无罪。2013年5月9日,白富元终于拿到了一份落款时间为1987年12月28日的无罪判决书的复印件。此份判决书显示:据其性质尚不构成投机倒把罪,原判决不当,应予纠正。特判决如下:一、撤销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1976)刑字第15号判决,对白富元宣告无罪:二、错收白富元的合法收入5440.65元,应予清退。国家赔偿未受理对于白富元的遭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张琴表示,白富元案是特殊历史时期的遗留问题,对他的改判并无争议。1987年,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按当时政策要求对相关历史遗留案进行了复查,白富元案被改判无
4、罪。针对当年再审后是否送达判决书和按判决清退相关款项的问题,张琴称事过多年,法院历经搬迁、人员变化大等因素,相关档案查询非常困难。白富元的代理律师认为,因为白富元再审一案并未开庭,判决书形成后应当立即送达当事人;而法院在时隔将近26年后才送达无罪判决书,这显然违背当时和现行法律规定。张琴称,再审判决后,白富元从未到法院进行过申诉或信访。直到2011年,他才找上门要求出具无罪证明。2013年,法院通过查询相关历史档案,把当初的再审判决书复印件提供给白富元,但这不是法律程序中的“送达”,只是应信访人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书。对此,白富元并不认同。他称当年自己确未收到过无罪判
5、决书,数十年间一直在不停地申诉。“如果他们说曾经送达过,总得拿出送达的证据吧!查不出档案的责任不应让我来承担。”白富元十分不解地说。白富元希望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履行再审判决所述之“合法收入清退”及相关国家赔偿。重庆市信访办在一份材料中批复:“此案系历史老案,信访人诉求合理,区法院和区公安局应承担一定责任,请你委(注:大渡口区政法委)协调处理此事,并将处理结果一个月内书面回复。”2014年8月11日,白富元从法院拿到清退款,本息共计38137.19元。对于这笔钱,张琴称,经重庆市信访部门协调,鉴于现在不能查证当时清退相关财产的情况,法院决定以司法救助的形式给予白
6、富元38137.19元司法救助补偿。“领取该款时,白富元表示不再申诉。”张琴称。此后,白富元向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10多万元,包括错案赔偿金36万多元、精神损害金20万元、交通费10万元等项目。该申请未获受理。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表示,不受理白富元的国家赔偿申请,是因为其被判刑在1995年《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前,且1987年已按当时的刑事法律政策进行了处理。张琴称,最高人民法院也在2014年12月11日对白富元进行了远程视频接访,“接访法官在听取白富元的情况后明确告知他,其诉求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摘编自《南方都市报》)专家点评做好历史冤案善后,努力实现
7、公平正义点评人:刘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白富元的国家赔偿申请是否受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调整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第-条规定:“《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白富元于1976年被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1980年刑满释放,在时间上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所以不受《国家赔偿
8、法》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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