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

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

ID:22095486

大小:51.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27

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_第1页
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_第2页
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_第3页
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_第4页
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在中国,社会工作作为一个舶来品,一直沉默了很长时间。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国政府正加大对社会服务的购买力度,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机遇和平台。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措施,国家的司法系统积极响应,不断创新刑罚制度和手段,对于罪行较轻的犯罪人员由原来的刑罚为主过渡到帮矫为主,这不仅是刑罚手段的创新,更加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司法社会工作应运而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由于司法社会工作在我国刚刚起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结合笔者的实践经验,

2、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一些探索。一、司法社会工作的相关职能司法社会工作是指司法社会工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其自我机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专业服务过程。国内目前的社会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门指导,而在实践中,司法社工一般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国目前的司法社工可以划分为针对刑满释放、解除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工、预防青少年

3、犯罪的社工、禁毒社工、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的社工等等。同时,随着安置帮教工作关口前移,出现了在监狱或看守所对罪犯或嫌疑人进行疏导、规劝的司法社工。二、司法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的司法社工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通过社区矫正等实际操作反映出来的问题较多:首先,司法体系属于政府部门,对于政府部门的办事模式,社会工作的有些价值观并不能完全融入进去,在政府部门很难找到专业的社会工队伍,这也是由政府部门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其次,司法社会工作开展的领域有其特殊性,司法社工也是依托于政府机构来开展

4、相关活动,和其他领域的一些独立自主的机构有很大不同;最后,司法社会工作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参差不齐,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效果。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实习内容谈一下司法社会工作领域所遇到的问题(一)司法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社会工作相对于其他专业而言,有着专门的价值观和专业伦理。《全国社会工协会专业伦理守则》一书在前言中指出:“社会工作专业的使命植根于一套核心价值观中。”伦理原则虽然不会描述出专业实践的方法,但是却能帮助筛查和评估实际选择的对与错。新航驿站的工作是负责协调整个未央区下属社区街道办的社区

5、矫正工作,矫正社会工作有着比较特殊的地方,矫正对象主要是来自各地的刑释解教人员。由于矫正社会工作长期以来是由政府部门负责和主导的,涉及司法、检察、社会工作、民政等诸多领域,本身的协调工作也是相对困难的,而矫正工作的真正执行者则是下属街道办。这种不成熟的体系设置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矫正社会工作在中国大陆尚处于起步阶段,各项规章制度也不完善,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缺点是这为平时的矫正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其中就有社会工与机构同事之间的伦理困境。由于矫正社会工作是由政府发起的,具体的矫正流程是由多个部门合作共同完成的

6、,通过入矫宣告的仪式正式将矫正人员纳入监管范围,这对于矫正社会工来说,“案主”的身份是相对复杂的,他们是矫正对象、服刑人员、被监管对象的结合体,人身只有相对的自由,作为案主,他们并不需要社会工对其需求有过多的了解,因为他们的需求已经被限制在规定的领域之内,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社会工作实务方法的运用与开展。(二)政府部门中的社会工存在的问题。从矫正机构的人事编制来看,大多数的社会工受雇于科层制组织,作为政府公务人员的社会工。从矫正社会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社区矫正的最大目标是保证矫正人员在参与矫正的期限内

7、不犯罪,剩下的目标则是对矫正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这是一整套的行政流程,已经趋于制度化和体系化。另外,未央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走在了西安市矫正工作的前列,其下属的司法所负责的矫正对象较多,有的司法所负责矫正的社会工只有一个,一个人要负责这么多的矫正对象很多时候是非常忙碌的。有时候,一个社会工会因收集矫正对象的资料而忙得焦头烂额,并且同一个社会工在矫正工作的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可能刚熟悉了工作流程又被调往了另一个地方,这对矫正工作的连续性是有不好影响的。(三)司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存

8、在的问题。在开展社会工作方面,司法行政系统普遍缺乏社会工作专业资源。新航驿站的众多工作人员当中,还没有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的,也没有获得社工师职称的。社会工作介入的领域狭窄,基本上是行政性非专业化、非专职的社会工作,主要由部门内的公职人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承担,面临着较大的人力资源缺口。同时,司法系统社会工作的开展与司法社工制度的建立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人们对社会工作的理解比较模糊,很多司法部门没有听说过“社会工作”这一专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