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及其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适用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及其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适用

ID:21819906

大小:84.42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10-24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及其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适用_第1页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及其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适用_第2页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及其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适用_第3页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及其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适用_第4页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及其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适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及其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适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及其在中际私法中的适用内容摘要: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整个国际社会新发展的标志,具奋顽强的生命力与深远的影响力。木文通过论述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的发展情况及其在我国的适用情况分析,结合各国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发展对我W有什么借鉴意义,并分析当今国际私法的新的发展方向,进而总结其在中国国际私法的完善问题。关键词:国际私法;法律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方向;完善1=1最密切联系原则又叫最强联系原则、最有意义联系原则,重力联系原则。是指在选择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涉外民事案件时,不按原来单一、机械的连结因素来决定应适用的法律,而

2、应考察与该案或该法律关系奋关的各种因素,通过质和量的分析,全面衡量法律关系的有关连结因素,找出与该法律关系或有关当事人最直接、最本质和最真实的法律,进而适用与该法律关系或该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从概念上看,其实质在于软化传统的硬性连结点,增强法律适用的灵活性。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种法律选择方法,首先出现在美国的判例中,立即引发美国几乎所有著名国际私法学者们广泛的关注。在WTO所推动的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最密切联系原则已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较为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纳和接受了这一

3、原则,一些国际条约也深受其影响。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起源与发展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个崭新的原则,作为国际私法上的里程碑。当然不是一蹴面就的,而有其自身发展过程。“最密切联系”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1880年的一位英国国际私法学者韦斯特来克所著的《国际私法论》一书中。我国也有学者认为从国际私法产生的历史条件看,这是最密切联系原则萌芽于国际私法的最早吋期,但很多学者不认为这是这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思想渊源,借助相关法内容摘要: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整个国际社会新发展的标志,具奋顽强的生命力与深远的影响力。木文通过论述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的发展情况及

4、其在我国的适用情况分析,结合各国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发展对我W有什么借鉴意义,并分析当今国际私法的新的发展方向,进而总结其在中国国际私法的完善问题。关键词:国际私法;法律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发展方向;完善1=1最密切联系原则又叫最强联系原则、最有意义联系原则,重力联系原则。是指在选择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涉外民事案件时,不按原来单一、机械的连结因素来决定应适用的法律,而应考察与该案或该法律关系奋关的各种因素,通过质和量的分析,全面衡量法律关系的有关连结因素,找出与该法律关系或有关当事人最直接、最本质和最真实的法律,进而适用与该法律关系或

5、该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从概念上看,其实质在于软化传统的硬性连结点,增强法律适用的灵活性。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种法律选择方法,首先出现在美国的判例中,立即引发美国几乎所有著名国际私法学者们广泛的关注。在WTO所推动的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最密切联系原则已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较为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纳和接受了这一原则,一些国际条约也深受其影响。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起源与发展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个崭新的原则,作为国际私法上的里程碑。当然不是一蹴面就的,而有其自身发展过程。“最密切联

6、系”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1880年的一位英国国际私法学者韦斯特来克所著的《国际私法论》一书中。我国也有学者认为从国际私法产生的历史条件看,这是最密切联系原则萌芽于国际私法的最早吋期,但很多学者不认为这是这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思想渊源,借助相关法律文献一般认为,“最密切联系”的思想渊源可溯源至德国法学家萨维尼(Saviny)在1848年出版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来的“法律关系本座说”(TheNaturalScatLcgalRelation)可以说,“本座”相当于当代冲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地”,法律术语上含义十分接近。但是由于时代不

7、同,两者意思不完全一致。萨氏主张每一法律关系屮只有一个“本座”,在所指的法律体系中仅是某个特定的法律规范,这是法律选择的一种呆板方法。“最密切联系地”则指每一法律关系可能与多个空间、场所有联系,而在多个有联系的因素中选定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为连接点,最终用来决定合同应该适用的法律,这是一种灵活而合理选择法律的方法;美国学者对“最密切联系地”有多种提法,如“重要联系地”、“重力屮心地”、“联系聚集地”等,因此,最密切联系理论与“法律关「21系本座说”虽有相似之处,但它并不是对后一学说的简单继承或扬弃。1954年的“奥登诉奥登案”(Autc

8、nvs.Aut-cn),是美国纽约州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富德(Fuld)审理,充分体现丫最密切联系原则,富德法官主张在本案屮采用“重力中心地”(centerofgravity)或称“关系聚集地”(groupingofcont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