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ID:21703307

大小:6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0-24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_第1页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_第2页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_第3页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_第4页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_第5页
资源描述: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诉权  诉权  诉权:是由诉的法律制度所确定的,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请求国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即赋予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时,具有进行诉讼的权能。诉权完整内涵包含程序含义和实体含义两个方面:  程序含义,是指程序上向法院请求给予司法救济的权利。  实体含义,是指请求保护民事权益或者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利,亦即公民有权请求法院同意其在实体上的具体法律地位或具体法律效果的主张。  根据法律性质,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又叫起诉权,其内容即起诉要件。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是提请法院运用审判这一特殊手段,强制实现权益请

2、求。权利主体从实体法律关系发生时起,享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但要实现这一权利,还必须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诉权的基本特征:1.它的行使须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为依据;2.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3.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4.它的内容包括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的权利。简述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浏览次数:1459次悬赏分:0

3、解决时间:2008-10-1619:43

4、提问者:ylfglx最佳答案买本课本,一般都会有详细讲解的~简单的说:诉讼与诉讼权利,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诉权是诉的法律制度确定当事人诉讼的基本权利,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而诉讼权利,则是

5、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因为只有依法享有诉权的人才能具体进行诉讼,不具有诉权的人不是合格的当事人,不能进行诉讼,就无所谓诉讼权利,即使在诉讼开始之后,因无诉权而被更换的当事人已经行使了某些诉讼权利,但其诉讼行为无效,诉讼上的权利也被否定。享有诉权的人进行诉讼,必须要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体现一定的诉讼权利,同时,诉讼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下,应有不同的程序和方式,因而又有不同形式的诉讼权利。所以,诉权必须表现为各种不同形式的诉讼权利。但是诉讼权利同诉权又有所不同。诉讼权利是程序法上规定的从事诉讼活动的系列权利,而诉权是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法律所确定的有权

6、进行诉讼的权利。实体法确定的权利是诉权的实质,程序法确定的权利是诉权的形式。如果将诉权与诉松权利截然分开,或者将诉讼权利等同于诉权,都是不全面的。三大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是宪法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手段。但是,由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他们在诉讼中的地位也不同,因此,享有的诉讼权利也不完全相同。大多数诉讼权利为双方共同享有,但也有些诉讼权利一方享有,或为原告享有,或为被告享有,双方的诉讼权利是对等的,因而也是平等的。诉权性质的实证分析作者:侯伟清  发布时间:2002-09-1111

7、:08:38    [摘要]诉权理论是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基石,关于诉权的性质,有诉权私权说、抽象诉权说、具体诉权说、二元诉权说、程序诉权说诸种学说。我国的诉权学说建立在前苏联的二元诉权说基础之上。本文从具体案例入手,分析了二元诉权说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认为诉权的性质为公法性质的权利。诉权的基础为实体民事法律关系,不同种类的诉中诉的基础并不相同。    [关键词]诉权民事诉讼程序公法私法    诉权是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诉权理论诞生已一百余年,亦形成了各种关于诉权的学说,但由于其自身的复杂性,迄今尚无定论。对诉权概念的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实务

8、上的混乱。诉权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关于诉权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原告沪总公司从案外人豫园公司处联系到一地块,遂以其中部分与被告真大公司签订一房产合作开发协议,由原告负责前期开发,被告负责全部投资并支付原告前期开发费,但原、被告均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合作开发的有关审批手续。之后,为规范房产开发行为,原告成立了沪总房产公司,由沪总房产公司、被告、豫园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豫园置业公司,并以项目公司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各股东又约定了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其中本来由原告承担的前期开发由沪总房

9、产公司负责。现原告又据其与被告之间的合作开发协议提起诉讼,主张前期开发费。    就本案实质分析,原、被告之间的合作开发协议已不存在履行的基础,前期开发之权利义务事实上已转移至沪总房产公司,原告不再拥有协议中的实体权利。对本案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另一种认为原告不再有协议上的实体权利,该权利应由沪总房产公司主张,原告不符合起诉的主体资格,应裁定驳回起诉。    [案例二]:原告王某系运输公司司机,按岗位责任制原则承包公司卡车一辆。某日,王某在运输途中被李某强行扣下卡车,理由是运输公司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王某遂以李某为被告提起诉讼,要

10、求返还汽车并赔偿营运损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