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547181
大小:60.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0-22
《新闻腐败犯罪特征及刑法规制欠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闻腐败犯罪特征及刑法规制欠缺研究我国近30年来的新闻发展史,可以发现新闻腐败沿着这样两个轨迹演变: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记者个人索财——媒体下达创收指标——媒体整建制违法牟利。新闻腐败形式不断“变种”,给社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引发的犯罪更是不胜枚举。本文着重研究新闻腐败(包括传统媒体及X络媒体)犯罪手段和特征、刑法规制及防范对策。非法牟利,新闻腐败重点触犯三类罪名新闻媒体传播效应巨大,新闻腐败带来的社会危害严重。在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中,刑法最为严厉,刑法共规定了十种类罪名451个具体罪名,新闻腐败主要触犯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五
2、章侵犯财产罪、第七章贪污贿赂犯罪三大类罪名几十个具体罪名。新闻腐败犯罪行为,或收钱财或敲诈勒索或强迫接受宣传,其实质都是指向利益,以新闻采编为手段进行权力寻租,触犯的主要罪名如下:第一大类:侵犯财产罪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新闻腐败犯罪中,该罪是最主要的涉罪罪名,也是触犯最多的罪名。2014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了一年多时间查处的8起典型新闻敲诈案件,其中四起是《中国特产报记者王铭泽、《西部时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山两记者站站长田华,
3、以及《证券时报》记者罗平华等四人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第二大类:贪污贿赂犯罪受贿罪(刑法第385条)。该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属于职务犯罪,是新闻腐败犯罪的主要涉罪罪名之一,在新闻腐败犯罪中占据相当数量。2001年至2003年期间,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利用职务便利,以报道曝光相要挟向多家单位索取广告费等63万元,被判处受贿罪。2014年6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总监郭振玺等人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震惊公众。贪污罪(刑法第382条)。该罪与受贿罪一样同属职务犯罪,新闻腐败涉及此罪较少。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效
4、时在担任《科技日报》社长期问,利用职务之便将2万元宣传费据为己有,被判贪污罪。第三大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虽然该罪包含“受贿”二字,但与受贿罪并不相同,二者既有关联又有区别。受贿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七章贪污贿赂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两者共同之处是,“利用职务匕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最火区别是犯罪主体截然相反,前者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犯罪主体则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前者属于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者属于普通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我国新闻媒
5、体绝大多数是国有媒体,从业者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非国有媒体数量极少,从业者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受贿则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就量刑而言,受贿罪最高刑期可至死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后者要轻得多。2008年9月,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死亡瞒报事故,《中国乡镇企业》杂志社、中国经济视点、《山西商报》、中国煤炭新闻X4名媒体工作人员以删文章删帖收钱,均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该罪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常常表现为媒体借舆论监督之名,出卖版面迫使他方接受宣传。2008年7月,《X络报》记者关键以报道河北蔚县矿难瞒报事件相要胁,迫使当地有关部门拿
6、出25万元做广告,被以强迫交易罪判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该罪在新闻腐败中较为少见,其犯罪手法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比较有影响的是2007年北京电视台“纸馅包子”事件,记者訾北佳被判处损害商品声誉罪。新闻腐败犯罪除重点触犯上述三大类罪名外,还会触犯刑法分则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等罪名。新闻腐败异化为敲诈勒索,犯罪趋向单位化我国新闻腐败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是“有偿新闻”萌芽和发展期;90年代以后,媒体因改革实行自负盈亏继而搞“创收”,使得有偿新闻迅速蔓延;2000年后,有偿新闻异化为
7、新闻敲诈,由最初的违反职业规范发展到违法犯罪。新闻敲诈,表现为媒体或记者以批评和曝光相要胁索要钱财,有的媒体甚至将新闻敲诈作为创收手段大肆牟取非法利益。目前,新闻敲诈犯罪形成了四个特点:一是犯罪对象从矿难事故发展到经济等诸多领域新闻敲诈发展之初,媒体主要针对矿难事故敲诈,因为害怕矿难被曝光继而追究矿方和有关部门责任,煤矿包括所在地方政府都极力掩盖,媒体正是抓住这一软肋索要“封口费”。2003年山西繁峙矿难,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