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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特务”型监察官的监察活动研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学校编号:10394图书分类号:学号:2002220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魏晋南北朝“特务”型监察官的监察活动研究TheStudyonTheActivityWhichTheSpy’sControlOfficersDidInTheWei-jin-north-southDynasty田振洪学科专业:专门史研究方向:政治史指导教师:汪征鲁教授申请学位级别:历史学硕士论文提交日期:2005年4月论文评阅人:论文答辩日期:2005年5月答辩委员会主席:学位授予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日期:2005年5月二○○五年五月内
2、容提要本文引入系统论的观点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封建监察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特务”性质的监察官,如三国时期魏、吴的“校事”,本文试图追索出现这种现象的历史原因,并深入探讨“特务”性质的监察官的监察机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监察活动的特征,讨论其利弊得失。关键词:魏晋南北朝“特务”性质监察7ABSTRACTInthispaper,basedontheviewofthesystematictheory,thistextthink:thewei-jin-north-southDyna
3、sty,becauseofspecifichistoricalconditionatthattime,feudaltocontrolfieldappearakindofnewphenomenon—controlofficerofspy’snature,forexample“xiaoshi”inweiandwukingdom.Thistextattemptstodemandthehistoricalreasonwhichpresentsthiskindofphenomenon,andprobeintospy’sco
4、ntrolmechanismofcontrollingtheofficerofnaturedeeply,analyseonthisbasisthatitcontrolscharacteristicoftheactivity,discussitsadvantagesanddisvantages.Keywords:thewei-jin-north-southDynastyspycontrol7中文摘要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封建统治者为控制吏民,巩固皇权专制,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监察体制。一般的说来,封建监察体系有两个
5、稳定的子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监官言谏系统。本文在第一章中引入系统论的观点,认为:在封建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基于不同的社会政治环境,整个监察系统除了两个稳定的子系统外,还有可能设立新的系统(汉朝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汉武帝时就有新设立司隶校尉系统和丞相司直系统)。特别地当上述两个稳定的子系统监察不力或式微的情况下,当政者更易于临时设立新的系统以补朝官监察的不足。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这样的现象,当时当政者临时设立的监察官有如:魏吴的校事,北魏的侯官,南朝将文职小吏—典签提升为亲信监察官,他们都是君主亲自委任的,并
6、独立于传统的两个监察子系统之外。纵观他们的监察方式,拥有的职权及监察活动的特点,我们可以发现与特务有极大的相似,故有些学者如:清学者俞正燮、史学家吕思勉把他们等同于特务。基于上述认识,我认为这些是“特务”型监察官,相应地他们的监察活动与传统监察官也是有所不同。因此探讨这种监察现象出现的原因,分析他们的监察机制,认识这种监察活动的效果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也有相当的现实意义。这就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第二章,本文从政治土壤、思想基础和秦汉监察制度的发展趋势介绍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特务”7性质监察官的历史背景。首先分析中
7、国封建社会传统的政治制度——君主专制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封建官僚制度入手,认为它们是出现“特务”性质监察官的制度根源,即封建社会的“一切官制的创立,至少有一部分是(君主们)玩弄权谋术数的结果”。其次介绍春秋战国以来一些思想家的任用间谍思想,本文认为从维护君主专制统治出发,墨家的“耳目”监察思想、荀子的“左右”监察主张、申不害倡导“御臣之术”以及韩非子提出的“术”治思想等都包含着提倡君主任用亲信做政治特务侦察臣民的主张,这就为好“申、韩”法术的当政者所吸收利用,服务于政治。第三节则从分析秦汉以来监察制度的走向入手,
8、认为从西汉中期以后,一些封建统治者已经将一些“特务”手段引入监察领域,如采用“暗察”方式察吏得失、给监察官捕狱或带兵之权,这些做法为魏晋南北朝的一些君主们所继承,并进一步发展。第三章,深入分析魏晋南北朝时期“特务”型监察官的监察机制。第一节分析魏、吴的“校事”,分别考证两国“校事”设立的时间,考察他们的监察权力、方式以及相应的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探讨魏和吴设立校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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