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108469
大小:37.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08
《南通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南通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实施办法(通政发[2004]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2、,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的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为国有后,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的需要安置的人员。第三条本市市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适用本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铁路、公路、水运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施行前人均农用地面积低于0.1亩的村民小组,经依法批准撤销后,原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按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崇川、港闸区依照本办法建立被征
3、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区政府统一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组织实施,以及历史遗留被征地农民生活问题的解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并建立相应的台帐;区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市国土部门具体负责征地补偿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收取和划转;市财政部门负责应由市负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落实,监督保障资金的运行;公安、劳动、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第五条建立市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由公安部门实行动态管理。
4、数据库成员由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名单,逐级报乡镇(街办)和区政府审核确定。统计时点为2003年10月15日。(一)下列人员可计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1.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常住人员;2.入学、入伍前符合第1项规定条件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不含现役军官和志愿兵);3.入狱、劳教前符合第1项规定条件的服刑、劳教人员;4.父母一方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条件、本人户口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16周岁以下人员。(二)下列人员不计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1
5、.历次征用土地已进行安置的人员及撤组改居人员;2.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3.户口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属经有关部门批准离退休、退职并领取离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含因子女顶替,本人户口回乡的离退休、退职人员);4.因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寄住人员、暂住人员。第六条建立市区农用地面积数据库,由国土部门实行动态管理。农用地面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实填报,经乡镇(街办)和区政府逐级审核汇总后,报统计部门审定。国土部门全面完成市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后,农用地面积以更新的
6、调查数据为准。 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七条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别按照下列标准确定:(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农用地的,按市区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标准为每亩2000元,不分粮棉田和蔬菜田,下同)的10倍计算(含精养鱼塘开挖费);2.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市区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计算;3.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按市区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计算。(二)安置补助费1
7、.征用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17000元。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用的农用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即: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被征用的农用地数量÷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2.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土地征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通政办发〔2003〕186号)执行。第九条市区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
8、值、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第十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国土部门应当将70%的土地补偿费、全部的安置补助费足额划入区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将3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者。区政府必须协助做好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