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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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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企业改制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对企业改制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作者:张礼栋/卞昌久/薛兵/潘昌锋一、企业改制中反映出来的法律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抓大放小”,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改制工作服务,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从1997年12月1日至1998年3月10日,组织全市两级法院76名干警,19个调查组,对全市正在改制和准备改制的109家企业,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调查。调查表明,淮阴市的企业改制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企业和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正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并已取得初步成效。该市的企业改制工作主要在工
2、商、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以股份制改造、产权出售、售租、售股、售赊结合、抵债返租、挂帐建新、建新租旧等形式进行。目前,企业改制工作已在该市全面推开。同时调查还表明,该市的企业改制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完善和规范的问题,个别地方、个别企业改制观念跟不上,有等待、徘徊的现象,有的企业改制不规范,清产核资不严格,审计评估把关不严,转让拍卖公开性不够,有的地方改制关系理不顺,层层牵制,加之配套措施不到位,改制工作难以深入开展。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大部分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参与竞争能力不强,政企没有分开。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主要
3、有六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探讨。1.企业改制后,企业财产是公有财产还是业主的个人财产,如何确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公共成分,侵吞混合所有制的财产是否构成贪污;2.企业改制前的债务如何落实,改制中遗漏的债务、潜在的债务如何处理,如评估不实,购买者是否承担超出部分的债务;3.企业改制后,如何理顺新、旧企业的关系,确定改制企业的主体资格;4.承包、租赁未到期的企业改制,如何终止承包、租赁合同,能否强行终止,对承包、租赁期间的资产增溢部分如何处理;对企业改制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对企业改制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作者:张礼栋/卞昌久/薛兵/潘昌锋一、企业改制中反映出来的法律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
4、五大提出的“抓大放小”,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改制工作服务,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从1997年12月1日至1998年3月10日,组织全市两级法院76名干警,19个调查组,对全市正在改制和准备改制的109家企业,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调查。调查表明,淮阴市的企业改制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企业和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正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并已取得初步成效。该市的企业改制工作主要在工商、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以股份制改造、产权出售、售租、售股、售赊结合、抵债返租、挂帐建新、建新租旧等形式进行。目前,企业改制工作已在该市全面推
5、开。同时调查还表明,该市的企业改制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完善和规范的问题,个别地方、个别企业改制观念跟不上,有等待、徘徊的现象,有的企业改制不规范,清产核资不严格,审计评估把关不严,转让拍卖公开性不够,有的地方改制关系理不顺,层层牵制,加之配套措施不到位,改制工作难以深入开展。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大部分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参与竞争能力不强,政企没有分开。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主要有六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探讨。1.企业改制后,企业财产是公有财产还是业主的个人财产,如何确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公共成分,侵吞混合所有制的财产是否构成贪
6、污;2.企业改制前的债务如何落实,改制中遗漏的债务、潜在的债务如何处理,如评估不实,购买者是否承担超出部分的债务;3.企业改制后,如何理顺新、旧企业的关系,确定改制企业的主体资格;4.承包、租赁未到期的企业改制,如何终止承包、租赁合同,能否强行终止,对承包、租赁期间的资产增溢部分如何处理;5.公有资产有否流失,如何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保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6.企业改制后,如何做到既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依法维护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解决。二、对具体问题的法律思考笔者认为,上述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企业改制工作的进程,影响企业改制后能否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7、关系到企业改制的目标能否实现,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故此,我们对上述问题作一些法律上的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一)关于改制企业财产性质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了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带有私人经济成分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外合作、中外合资企业等。企业改制打破了财产的所有制界限,实现了资源的重新配置,企业的财产性质就需要重新界定。我们认为,根据刑法第91条、第92条的规定,结合改制实际,应理解为:1.国有企业、集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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