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

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

ID:14886135

大小:31.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30

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_第1页
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_第2页
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_第3页
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_第4页
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  摘要“有新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再审事由之一,如何对新证据进行甄别,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鉴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新证据”的规定上存在差异,导致适用上存在不一致。本文试着从新证据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观要件进行探讨。  关键词再审程序新证据甄别  作者简介:李万军,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  摘要“有新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再审事由之一,如何对新证据进行甄别,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

2、导意义。鉴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新证据”的规定上存在差异,导致适用上存在不一致。本文试着从新证据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观要件进行探讨。  关键词再审程序新证据甄别  作者简介:李万军,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  摘要“有新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再审事由之一,如何对新证据进行甄别,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鉴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新证据”的规定上存在差异,导致适用上存在不一致。本文试着从新证据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观要件进行探

3、讨。  关键词再审程序新证据甄别  作者简介:李万军,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  摘要“有新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再审事由之一,如何对新证据进行甄别,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鉴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新证据”的规定上存在差异,导致适用上存在不一致。本文试着从新证据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观要件进行探讨。  关键词再审程序新证据甄别  作者简介:李万军,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民事再审新证据的

4、甄别  摘要“有新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再审事由之一,如何对新证据进行甄别,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鉴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新证据”的规定上存在差异,导致适用上存在不一致。本文试着从新证据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观要件进行探讨。  关键词再审程序新证据甄别  作者简介:李万军,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  摘要“有新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再审事由之一,如何对新证据进行甄别,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鉴于现行

5、的法律法规在“新证据”的规定上存在差异,导致适用上存在不一致。本文试着从新证据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观要件进行探讨。  关键词再审程序新证据甄别  作者简介:李万军,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民事再审新证据的甄别  摘要“有新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再审事由之一,如何对新证据进行甄别,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鉴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新证据”的规定上存在差异,导致适用上存在不一致。本文试着从新证据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观要件进行探讨。  关键词再

6、审程序新证据甄别  作者简介:李万军,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10-02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法定事由之一,对新证据的理解和甄别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能否启动再审程序。何为新证据,民事诉讼法没有给出确切的标准,审判实务中主要参照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认定,但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别甚至矛盾之处,从而导致法官在适用尺度上存在不一致的现象。那么,审判实务

7、中应该如何甄别民事再审程序中的新证据,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一、关于“新的证据”现行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是启动再审程序的法定再审事由之一,对于“新的证据”没有进一步的释明,只是提出该新的证据需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新的证据”是指原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该司法解释主要是从证据发现的时间方面进行界定。所谓新发现,应当是指在

8、此之前客观上没有出现、不存在;或者虽然出现、存在,但从当时的具体情况出发,根据当时的条件等诸多因素当事人无法知晓该证据已经出现。①通俗的讲,该司法解释的“新的证据”主要包括“新出现的新证据”与“新发现的旧证据”。对于“新出现的新证据”,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不应当纳入再审新证据的范畴,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提起新的诉讼方式来寻求法律救济。之后颁布的司法解释从一定程度上亦支持了这种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