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

ID:11049858

大小:134.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7-09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_第1页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_第2页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_第3页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_第4页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_第5页
资源描述: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18〕21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为全面排查治理钢铁企业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提升钢铁企业防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平,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15—江苏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钢铁

2、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8﹞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提升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排查整治我省钢铁企业存在重大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钢铁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工作范围有高炉、转炉、电炉生产设备的钢铁企业。三、工作重点开展高炉、转炉、电炉、煤气柜、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的排查,强化复产复工、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项目外包

3、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安全管理方面。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达标。—15—2.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3.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4.未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未制定严谨的检维修工作方案,未落实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5.检维修作业条件安全确认不落实,安全交底、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走过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差,现场监护人员未认真履行监护责任,擅离监护岗位。6.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辨识工作或有多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辨识,未

4、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未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未实施作业票管理,未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二)高温熔融金属。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15—3

5、.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6.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7.废钢配料,废钢不干燥,含有爆炸物、有毒

6、物或密闭容器;废钢料高度超过料槽上口。(三)煤气。1.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2.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3.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15—4.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四)未按照要求淘汰《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中涉及的设备及工艺。四、时间安

7、排(一)组织企业自查阶段(4月底前)。各地要充分认识钢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早动员,早部署,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家炼铁、炼钢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相关要求,对照《企业自查表》(见附件1),填写相关设备设施型号数量,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如实上报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并积极落实整改。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在4月30前将《企业自查表》收齐汇总交省安监局监管一处。(二)各级安监部门开展执法检

8、查阶段(6月底前)。—15—各级安监部门要在企业自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