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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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的缺陷及其完善摘要: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存在着层次不高、适用对象范围狭窄、缴费分担比例不合理、责任机制缺失、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应当通过公平合理的多元化路径、构建五位一体的农民养老保障模式、设立罚则和完善责任机制、提升立法层次完善法律体系等途径,促进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关键词:养老保障 立法 缺陷 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瓶颈,而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它直接影响到公民物质帮助权的实现、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立

2、法的现实意义在于:首先,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一直未把全体农民纳人保障对象,农民养老保障始终处于社会养老保障的边缘。这种现实中的歧视与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全社会劳动者依法获得社会保障的规范要求相距甚远。其次,农村居民不能很好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严重缺失,农民养老主要依靠子女养老。只有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法律制度,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才能使计划生育工作在农村得到有效的落实。再次,使农民享有必要的社会养老保障,才能解除其后顾之忧,加速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人。最后,这是维护农村社

3、会稳定的需要。对于庞大的农村老龄人口而言,其养老问题解决的好坏,不仅关系到这一庞大群体的生活质量,而且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到全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而且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一、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的缺陷我国综合性或专门性的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律至今还没有,特别是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严重滞后,仍然存在着以下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和漏洞,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1.立法的层次不高现行的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法律制度,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法规。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社会

4、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第二类是部门行政规章。如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协同国土资源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1999年已停止执行)、《关于当前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防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的紧急通知》、《社会保险经力、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第三类是地方规章。因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困难等多种原因,

5、国务院在1999年曾发布通知,对已有业务进行清理、停止接受新业务。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它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一些经济发达的地方政府相继颁布和实施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规、规章。如《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等。同时,一些地方政府还颁布了关于

6、农民工、失地农民社会养老的地方规章。如《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长春市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试行办法》等。上述立法层次不高,效力有限,不管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中,都难以形成权威性和普遍性。目前,新型的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尽管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推行有显著成效,但由于没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专门法规,各地在农保实践中存在较大的困难,其原因之一就是在制定本地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时缺少立法依据。2.适用对象范围狭窄自新中国成立,我国制定了许多社会养老保障的法规、规章,其适用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被

7、纳人社会养老保障的范围。一些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法规、规章缺乏公平性,只有少数农民能参加养老保险,绝大多数农民未能享受保障待遇。如《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年龄为20周岁至60周岁,使60周岁以上的农民无法参保,被排斥在该制度之外。从参保人员的年龄结构来看,主要以中青年人群为主,严重存在着保小不保老的倾向。再如《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筹资方式由过去的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变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个人账户模式由过去的完全个人账户模式变为个人账户与待遇调整机制

8、相结合的模式,各区县财政在补贴参保农民的同时,还要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待遇调整储备金,适时提高养老金水平。但是,由于全国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各地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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